商标基础知识
什么是版权?
版权(Copyright)是向 "原创作品 "(Original works of authorship)作者提供的一种保护形式,包括文学作品(Literary)、戏剧作品(Dramatic)、音乐作品(Musical)、艺术作品(Artistic)和某些其他已发表和未发表的智力作品(Intellectual works)。美国 1976 年《版权法》(1976 Copyright Act)一般赋予版权所有者复制受版权保护的作品、制作衍生作品、发行版权作品的副本或录音制品、公开表演受版权保护的作品或公开展示版权作品的专有权。
商标、版权和专利保护的是同样的东西吗?
不是。商标、版权和专利保护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 protection)。商标通常保护商品和服务上使用的品牌名称和 Logo。版权保护原创艺术或文学作品。专利保护发明。
例如,如果你发明了一种新型真空吸尘器,你可以通过申请专利来保护发明本身,申请注册商标以保护吸尘器的品牌名称,你还可以为用于营销产品的电视广告注册版权。
什么是商标和服务商标?
“商标”(Trademark)一词通常指商标和服务商标。商标(Trademark)包括在商业活动中使用或意图使用的任何单词(Word)、短语(Phrase)、符号(Symbol)、图案(Design)或其组合,用以识别和区分某一制造商或销售商的商品与其他制造商或销售商的商品,并标明商品来源。简言之,商标就是品牌名称(Brand name),它为你的品牌提供法律保护。服务商标(Service mark)用以识别和区分一个提供商的服务与其他提供商提供的服务,并标识服务的来源。
与专利不同,商标只要在商业中使用,就可以永久续展(Renewed)。
什么是集体商标(Collective mark)?
集体商标是指合作性组织(Cooperative)、协会(Association)或其他集体团体(Collective group)或组织(Organization)所拥有的,由其成员使用以表明商品或服务来源的任何单词(Word)、短语(Phrase)、符号(Symbol)、图案(Design)或其组合。
什么是普通法权利?
商标权的确立不需要联邦注册(Federal registration)。普通法权利(Common law rights)产生于商标的实际使用,但其仅限于你使用商标的特定地理区域。
什么是州际贸易?
对于商品(Goods)而言,"州际贸易"(Interstate commerce)涉及跨州运送商品,并在商品或商品包装上显示商标。
对于服务而言(Services),"州际贸易 "(Interstate commerce)涉及向另一州的人们提供服务,或提供影响州际贸易的服务(如餐馆、加油站、酒店等)。
商品和服务有什么区别?
商品(Goods)是产品,例如衣服或鞋子。服务(Services)是指为你或你公司以外的其他人的利益而进行的活动,例如自行车维修服务或餐饮服务。你可以在商标申请中同时列出商品和服务。
我应该列出哪些商品和服务?
你必须列出你正在使用或将要与你要注册的商标一起使用的具体商品和/或服务。
如果你的申请是基于“商业使用”(Use in commerce),则你必须在申请中列出的所有商品和/或服务中使用该商标。
如果你的申请是基于“真诚使用该商标的意图”(Bona fide intent to use the mark),则你必须有在列出的所有商品和/或服务上使用该商标的善意或真实意图(have a good faith or bona fide intent to use the trademark)。
如何准确列出我的商品和服务?
使用 USPTO 可搜索的《可接受的商品和服务标识手册》(ID 手册)查找可接受的措辞来描述你在申请中的商品和/或服务。此列表旨在帮助你正确识别如何描述你的商品和/或服务。
ID 手册(ID Manual)中的所有商品和服务都被分配了编号类别(Numbered categories),称为“国际类别”(International classes)。
共有 45 个国际类别:1-34 类用于商品,35-45 类用于服务。
Acceptable Identification of Goods and Services Manual (ID Manual):https://tmidm.uspto.gov/
USPTO 国际类别列表:https://www.uspto.gov/trademarks/trademark-updates-and-announcements/nice-agreement-current-edition-version-general-remarks
不要在申请中使用国际类别标题(International class headings)描述商品和/或服务。这些标题(headings)过于宽泛,无法识别具体的商品和服务,因此不能用于此目的。
为什么准确描述(Describe)我的商品/服务很重要?
未能准确识别(Identify)你的商品和/或服务可能会阻止你的商标注册,因为你需要提交一份样本(Sample),说明你如何在申请中列出的商品/服务中使用你的商标。如果你无法证明这些商品和/或服务的使用情况,你的申请可能会被拒绝。在这种情况下,申请费用将不予退还。
如果 ID 手册(ID Manual)中没有准确列出你的商品和/或服务,请不要选择看似接近的条目。相反,你应起草自己的标识(Draft your own identification),使用公众容易理解的清晰、简洁的词语(Terms)描述你的商品和/或服务。不要使用特定于行业的措辞。如果你列出的模糊术语(Vague terms)无法识别可识别的商品或服务,例如“杂项服务”(Miscellaneous services)或“公司名称”(Company name),则你的申请将被视为无效,不会被审查或注册,并且你必须提交新的申请 。
如果你使用 TEAS Plus 表格进行申请,你必须从 ID 手册(ID Manual)中选择你的商品和/或服务,因此,请在填写申请表之前查看 ID 手册(ID Manual),以确保你的商品和/或服务在其中。如果你找不到适合你的商品和/或服务的 ID 手册条目(ID Manual entry),则请勿使用 TEAS Plus 表格;请改用 TEAS Standard 表格。
提交申请后我可以更改我的商品和服务吗?
某些情况下可以。你可以从申请中删除商品和/或服务,你可以澄清或限制(Clarify or limit)商品和/或服务,但不能扩大或拓宽商品和/或服务的范围。
例如,如果你最初在申请中将 "衬衫 "(Shirts)列为商品,则后面可以将其限制为特定类型的衬衫,如 "T恤衫和马球衫"(T-shirts and polo shirts),但以后不能将 "衬衫 "(Shirts)改为 "裤子"(Pants)。
同样,如果你最初申请的是 "珠宝"(Jewelry),你可以将商品限定为特定类型的珠宝,如 "珠宝,即耳环"(Jewelry, namely, earrings),但你不能将 "珠宝 "(Jewelry)改为 "珠宝盒 "(Jewelry boxes)或服务,如 "珠宝店"(Jewelry stores)。
什么是图样?
图样(Drawing)是申请人申请注册的商标的清晰图像(Clear image)。如果你希望注册的商标有多个变体,则每个变体都需要单独提交申请和缴纳费用。
美国专利商标局 USPTO 使用图样将商标上传到美国专利商标局的检索数据库,并将该商标打印在官方公报 (OG) 和注册证书上。图样分为两种:"标准字符 "(Standard character)和 "特殊形式"(Special form)。
USPTO 商标图样页面(Mark drawings):https://www.uspto.gov/trademarks/basics/mark-drawings-trademarks
什么是标准字符图样?
当商标仅由单词(Words)、字母或数字组成时,通常会提交标准字符图样(Standard character drawing)。由于标准字符图样不受特定字体、样式、大小或颜色的限制,与特殊形式图样相比,标准字符图样可为你提供更广泛的保护。
它必须具备以下特征:
无设计元素(No design element);
没有风格化的字母和/或数字(No stylization of lettering and/or numbers);
任何拉丁字符的字母和单词(Any letters and words in Latin characters);
任何罗马数字或阿拉伯数字(Any numbers in Roman or Arabic numerals);
只有常见的标点符号或变音符号(Only common punctuation or diacritical marks)。
美国专利商标局创建了一个标准字符集(standard character set),其中列出了可在标准字符图样中使用的字母(Letters)、数字(Numerals)、标点符号(Punctuation)和变音符号(Diacritical)。
USPTO 标准字符集(USPTO standard character set):http://www.uspto.gov/teas/standardCharacterSet.html
什么是特殊形式图样?
如果你的商标包含图案(Design)或 Logo,无论是单独的还是带有文字的,或者如果特定的字体样式或特定的颜色很重要,则必须选择“Special form”特殊形式图样(Special form drawing)格式。
如果你申请注册的是一个或多个单词与一个设计元素(Design element)的组合,图样必须将单词和设计元素组合成一个图像。
什么是样本?
样本(Specimen)是你在商业活动中如何在商品或服务上实际使用商标的样品(Sample)。样本显示的是购买者在市场上看到的商标(例如,在你的标签上或网站上)。
样本不得是经过数字修改的图像或照片、电脑插图、艺术家的渲染图或类似的商品模型。它必须是出售给客户的实际产品或包装的照片。
样本与图样有什么不同?
样本是你在商业活动中如何在商品或服务上实际使用商标的真实示例。它与图样不同,图样只显示你想注册的商标,而样本则显示购买者在市场上遇到你的商标时的样子(例如,样本显示整个产品和/或包装上的商标,或显示带有该商标的网页以宣传服务)。
何时提交样本?
如果你的申请基于商业使用(Use in commerce),则你必须在提交申请时为每一类商品和/或服务提交一份样本。
如果你的申请基于使用意图(Intent to use),则你必须在提交使用声明(Allegation of use)时为每类商品和/或服务提交一份样本。
使用声明可以在商标公布(Publication)前提交(称为 "使用声明修正"(Amendment to Allege Use)),也可以在商标公布后提交(称为 "使用声明"(Statement of Use))。
我应该在哪里放置 R 标符号?
对于"®"符号相对于商标的位置没有具体要求,但大多数企业都将该符号置于商标的右上角。® 符号表示你已在美国专利商标局对你的商标进行联邦注册。它让公众知道你的商标已经注册并且你在全国范围内拥有该商标的权利。
你只能在联邦商标注册中列出的商品/服务上或与之相关的商品/服务上使用带有注册符号(Registration symbol)的商标,且该注册仍有效(如果你没有维持注册或注册过期,则不能继续使用该商标)。
注:由于一些外国国家使用"®"来表示商标已在该国注册,因此外国注册人使用该符号可能是适当的。
使用 R 标符号有什么限制吗?
使用"®"标符号有三个重要限制:
(1) 只能在商标注册后使用(在申请过程中不得使用);
(2) 只能在联邦商标注册中列出的商品/服务上或与之相关的商品/服务上使用
(3) 只能在注册有效期内使用(如果不维护注册或注册过期,则不得继续使用)。
注:由于一些外国国家使用"®"来表示商标已在该国注册,因此外国注册人使用该符号可能是适当的。
联邦法规是否管辖“TM”或“SM”或®符号的使用?
如果你声称有权使用某个商标,可以使用 "TM"(商标)或 "SM"(服务商标)符号来提醒公众你对“普通法”商标("Common-law" mark)的主张。使用 "TM "或 "SM "商标符号无需注册,即使美国专利商标局拒绝注册你的商标,你也可以继续使用这些符号(Symbol)。
这些符号让人们注意到你主张对该商标的权利,尽管普通法并没有赋予你联邦注册的所有权利和利益。
你只能在美国专利商标局实际注册商标后(而不是在申请待决期间)使用联邦注册符号“®”。而且只能在联邦商标注册中列出的商品/服务上或与之相关的商品/服务上使用,并在注册有效期内使用(如果不维持注册或注册过期,则不能继续使用)。虽然对符号相对于商标的位置没有具体要求,但大多数企业都将符号(Symbol)放在商标的右上角。
注:由于一些外国国家使用"®"来表示商标已在该国注册,因此外国注册人使用该符号可能是适当的。
联邦商标注册有什么好处?
你可以基于在商业中使用该商标来确立该商标的权利,而无需注册,然而,
在主注册簿(Principal Register)上拥有联邦注册商标(Federally registered trademark)具有以下一些好处:
1,公示你对商标所有权的主张(Public notice of your claim of ownership of the mark);
2,在法律上推定(Legal presumption)你对该商标的所有权,以及你在全国范围内对注册中列出的商品/服务使用该商标的专有权;
3,能够向联邦法院提起有关该商标的诉讼;
4,以美国注册为基础在外国获得注册;
5,能够在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BP)备案美国注册(Record the U.S. registration),以防止侵权外国商品的进口;
6,有权使用联邦注册符号 ®;
7,列于美国专利商标局的在线数据库中;以及
8,商标所有权证明。
商业使用和意图使用有何区别?
这两种申请基础(Filing bases)的基本区别(Basic difference)在于你是否已在所有商品/服务上使用了商标。
如果你已经在商业中使用了你的商标,你可以在“商业使用”(Use in commerce)的基础上提交申请。如果你尚未在商业中使用你的商标,但打算在将来使用,则必须在“意图使用”(Intent to use)的基础上进行申请。如果你以 "意图使用"为基础提交申请,将需要提交额外的表格和费用(Additional form and fee),如果你以“商业使用”为基础提交申请则不需要。
什么是商业使用申请基础(“use-in-commerce” basis)?
对于 "Use-in-commerce "在商业中使用的申请依据提交的申请,你必须在一个以上州或美国领土之间的 "州际 "(Interstate)商业活动中,或在美国与另一个国家之间的商业活动中,在销售、运输商品或提供服务时使用商标。对于商品,商标必须出现在商品(如标签或吊牌)、商品容器或与商品相关的展示品上。对于服务,商标必须用于服务的销售或广告。
什么是意图使用(intent-to-use)申请基础?
如果你尚未使用该商标,但计划将来使用,则你可以基于在商业中使用该商标的善意或真正意图(Good faith or bona fide intent to use the mark)提出申请。善意使用商标(A bona fide intent to use the mark)的意图不仅仅是一个想法,还包括对市场的准备。例如,制定商业计划、制作产品样本或开展其他初步商业活动,都可能反映出善意使用的意图(Bona fide intent to use)。
如何在美国境外保护我的商标?
美国专利商标局注册仅在美国有效,即使商品/服务被分配了“国际”分类编号。如果在提交美国申请后你希望在美国境外保护您的商标,你可以提交国际申请或直接在该国家/地区提交申请。
如何获取商标文件的副本?
美国专利商标局 USPTO 允许用户查阅几乎所有待决申请以及许多注册商标的文件副本(Copy)。
通过商标状态和文件检索(TSDR)数据库,你可以查看、下载和打印 USPTO 电子记录中包含的文件。此外,你还可以联系 USTPO 的认证副本中心(Certified Copy Center),付费索取你的商标注册副本。
商标注册副本每份 3 美元。核证副本(Certified copy)每份 15 美元。经认证的注册副本(A certified copy of the registration)也称为“所有权和状态”(Title and status),因为它将包括根据 USPTO 记录的商标的当前状态和当前所有权信息。它还将包括一份认证声明、印章和授权签名,确认该注册是美国专利商标局的正式副本(An official USPTO copy)。你可以通过信用卡、USPTO 存款账户(USPTO deposit account)或电子资金转帐 EFT(Electronic funds transfer)方式付款。
商标注册流程
谁可以提交商标申请?
只有商标所有人可以提交注册申请。所有人控制商标的使用,商标所有人可以是个人(Individual)、独资经营者(Sole proprietor)、公司(Corporation)、合伙企业(Partnership)、有限责任公司(LLC)或其他类型的法律实体(Legal entity)。
我必须是美国公民才能申请吗?
不需要。但是,你必须在申请中提供你的公民身份。如果你拥有双重国籍,则必须在注册证书上注明你的国籍。
我需要美国执业律师来提交我的商标申请吗?
这取决于你的居住位置(Domicile),具体来说,就是你居住并打算作为主要住所或主要营业地(机构总部)的地方。
需要。如果你是居住在外国的商标申请人(Foreign-domiciled trademark applicant),则你必须由持有美国执业律师执照的律师(U.S.-licensed attorney)在 USPTO 代理所有商标申请事务。
如果你是居住在美国或其领土属地的商标申请人,则不需要。
我的商标申请中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1,填写完整的申请表,以纸质(Hard copy)或电子形式提交。
2,相应的费用。
3,拟注册商标的图样(Drawing),即使该商标只是一个未程式化的单词(Unstylized word),也是如此。
4,商标使用样本(如果申请是基于商业中的实际使用)。
纸质申请(Paper applications)和任何随附的通讯或材料应寄至:
Commissioner for Trademarks
P.O. Box 1451
Alexandria, Virginia 22313-1451
商标申请费用是多少?
通过 USPTO 商标电子申请系统 (TEAS) 提交申请的费用(Application filing fees)取决于所选择的初始申请提交选项(Initial application filing option)的类型(TEAS Plus 或 TEAS Standard)以及申请中商品和/或服务的国际类别数量。提交申请中的每一类商品和/或服务都需要单独的申请费,你申请中可以有多个国际类别,但每份申请中你只能申请一个商标。
一般来说,你必须通过 TEAS 提交申请,并使用信用卡、现有的美国专利商标局存款账户(USPTO deposit account)或电子资金转账 EFT(Electronic Funds Transfer)支付费用。
TEAS Plus:每类商品或服务 $250
TEAS Standard:每类商品或服务 $350
根据申请的申请基础(Filing basis),还需要支付额外费用:意图使用(Intent-to-use)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更多,初次提交后的费用也更高。如果你提交 TEAS Plus 申请,但不满足该申请提交选项(Filing option)的所有申请要求,则必须为每类商品和/或服务提交额外的 $100 处理费。从那时起,你的申请将被视为 TEAS Standard 申请,并收取相关的 TEAS Standard 费用。
如何提交商标申请和相关文件?
除极少数情况外,所有申请者都必须使用商标电子申请系统 TEAS 在线提交商标申请和所有相关文件。要使用 TEAS,你必须首先设置 USPTO.gov 帐户。
所有美国商标申请都需通过 USPTO 商标电子申请系统 TEAS(Trademark Electronic Application System)提交,你可以在 TEAS 中填写并提交所有商标申请表格并进行付款、回复审查意见通知书(Office action)、更新通讯信息(Correspondence information)、提交注册维护和续展文件等。
自 2024 年 1 月 20 日起,美国专利商标局 USPTO 要求要访问商标电子申请系统 (TEAS) 或 TEAS International(TEASi)的所有用户都必须使用 USPTO.gov 帐户登录并完成身份验证,只有经过验证的帐户持有人才能访问和提交商标表格。
如何查看我的申请状态?
收到包含申请序列号(Serial number)的申请回执(Filing receipt)后,可以通过 USPTO 商标状态和文件检索(TSDR)系统查询申请状态,或致电 Trademark Assistance Center 商标援助中心(1-571-272-9250 或 1-800-786-9199)查询申请状态。
你应随时留意每隔一段时间检查一次待决申请(Pending application)的状态。如果美国专利商标局采取了任何行动,你可能需要及时作出回应。美国专利商标局 USPTO 采取的所有行动均可通过 TSDR 查看。
Trademark Status and Document Retrieval (TSDR) :http://tsdr.uspto.gov/
我的商标需要多长时间才能注册?
处理申请的总时间可能从近一年到几年不等,具体取决于提交的申请基础(Basis for filing)和审查申请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Legal issues)。
你可以在此处查看 USPTO 的商标申请处理流程时间表(Application processing timelines):
https://www.uspto.gov/trademarks/trademark-timelines/trademark-application-and-post-registration-process-timelines
以及可以在这里查看当前的处理等待时间(Current processing wait times ):
https://www.uspto.gov/dashboard/trademarks/application-timeline.html
如何进行联邦商标检索?
你可以在提交申请前免费检索美国专利商标局 USPTO 的商标电子检索系统(TESS)数据库,也可以聘请律师为你进行检索并评估结果。你还可以在上午 8:00 至晚上 8:00 之间访问美国商标公共检索库(Trademark Public Search Library)来进行商标检索。
地址:Public Search Facility, Madison East, 1st Floor, 600 Dulany Street, Alexandria, VA 22313。
公共检索图书馆(Public Search Library)免费向公众开放。
美国专利商标局 USPTO 会帮我进行检索吗?
在提交申请之前,美国专利商标局无法为你检索你的商标。提交申请后,美国专利商标局将进行检索,如果有另一个已注册或待注的商标(Pending mark)与你的商标相似,则将拒绝注册你的商标。
美国专利商标局 USPTO 是否判定商标侵权?
美国专利商标局 USPTO 对商标申请进行审查,以确定申请中的商标与先前注册的商标或在先申请中(Prior-pending application)的另一商标之间是否存在混淆的可能性。如果没有发现冲突,并且满足所有其他法定要求,审查律师就可以批准该商标进行公布(Pubilcation)。美国专利商标局对商标在商业活动中的使用没有强制执行权。
商标申请公司可以在美国专利商标局 USPTO 代表我吗?
不可以。只有美国执业律师(U.S.-licensed attorney)才能在美国专利商标局 (USPTO) 代表你处理商标申请事务。他或她必须是在美国某州获得执业资格的律师,并且是该州最高法院信誉良好的活跃成员(Active member)。除美国专利商标局注册和纪律办公室 (OED) (Enrollment and Discipline)相互认可的加拿大商标律师或代理外,其他国家的律师不得在美国专利商标局执业。
商标注册的有效期是多久?
美国联邦商标注册有效期为 10 年,但与专利不同,只要你继续在商业活动中使用你的商标且及时提交所有注册后维护文件,注册就一直有效。
具体来说,你必须在注册后的第五年和第六年之间提交 Section 8 使用声明(Declaration of Use under Section 8)。此外,你必须在注册后的第九年和第十年之间以及此后每十年提交一份合并的(Combined)“根据 Sections 8 和 Sections 9 规定的使用声明和续展申请”(Declaration of Use and Application for Renewal under Sections 8 and 9)。如果没有及时提交这些文件,你的注册将被撤销(Cancelled),并且无法恢复(Revived)或重启(Reinstated)。
哪里可以找到商标表格?
你可以在商标电子申请系统 (TEAS) 中找到美国专利商标局 USPTO 的所有商标表格。
初始申请表(Initial application form)有两种提交选项(Filing options):TEAS Plus 和 TEAS Standard。TEAS 申请表(TEAS application form)允许你通过信用卡、电子资金转账(Electronic funds transfer)或现有的美国专利商标局 (USPTO) 存款账户(Deposit account)付款。
TEAS Plus 和 TEAS Standard 申请提交选项(Application filing options)有何不同?
USPTO 的 TEAS 初始商标申请(Initial trademark application)有两种申请提交选项(Filing options):TEAS Plus 和 TEAS Standard。申请费用和要求根据申请选项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你可根据符合自己的要求选择申请选项。
TEAS Plus:此申请选项(Filing option)每类商品或服务的申请费用(Filing fee)较低,但在提交时需要更详细的信息。例如,除其他事项外,你必须在申请中提供以下信息:
从美国专利商标局 USPTO 的《可接受的商品和服务标识手册》(《ID 手册》(ID Manual))中选择你的商品和服务
至少一份完整的申请基础(Filing basis )
其他与商标相关的信息(例如,商标的描述以及商标中任何外文措辞的英文翻译)
如果你的申请不符合 TEAS Plus 的所有申请要求,你将需要支付额外的每类处理费。从那时起,你的申请将作为 TEAS Standard 提交选项(Filing option)进行处理。
TEAS Standard:与 TEAS Plus 相比,此申请选项每类商品或服务的申请费较高,但初始要求(Initial requirements)比 TEAS Plus 少。例如,你可以编写自己的商品和服务描述,而不仅仅是使用 ID 手册条目。
我的商标注册有保证吗?
没有。审查律师(Examining attorney)将审查申请,并可能根据 1946 年《商标法》(Trademark Act of 1946)(15 U.S.C. §1051 et seq)或《商标实务规则》(Trademark Rules of Practice)(37 C.F.R. Part 2)作出驳回决定。
拒绝注册的最常见原因是商标属于以下情况:
1,可能与注册或在先申请中的商标造成混淆;,
2,对商品/服务的描述;
3,地理术语;
4,姓氏;
5,适用于商品的基本要素(Ornamental as applied to the goods)。
关于这些和其他可能的驳回的讨论,参见《商标审查程序手册》(TMEP)第 1200 章。
Chapter 1200 of the TMEP:https://tmep.uspto.gov/RDMS/TMEP/current#/current/TMEP-1200d1e1.html
审查律师(Examining attorney)还可能就以下方面提出要求:
1,申请中列出的商品和服务
2,商标的描述
3,图样的质量
4,样品(Specimens)
什么是放弃通知?
如果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回复审查意见通知书(Office Action)或准许通知(Notice of Allowance),美国专利商标局将发出放弃通知(Notice of Abandonment)。
一旦放弃通知发出,你只有两个月的时间提交以下两项文件:
1) 恢复你的申请的请愿书(Petition);
2) 对未完成的审查意见通知书或许可通知的答复。如果你未及时回复放弃通知,你的商标申请将被视为永久放弃(Permanently abandoned)。
我的注册申请被审查律师拒绝了。我能做些什么?
你可以向 TTAB 提出上诉。你必须在最终拒绝注册的邮寄日期后六个月内提出上诉。USPTO 商标审判和上诉委员会 TTAB 是裁定单方面上诉、异议、撤销和并用诉讼的行政机构(Administrative body)。
什么是“无可争议”的注册?
“无可争议”(Incontestable)的注册是注册商标的有效性、商标注册、商标所有者对商标的所有权以及所有者在商品/服务中使用该商标的专有权的确凿证据。无可争议性声明(The claim of incontestability)受美国《商标法》第 15 条和 33(b) 条、《美国法典》第 15 编第 1065 条和 1115(b) 条规定的某些有限例外的约束。
发出许可通知后,如何提交使用声明或延期申请?
自许可通知(Notice of Allowance)邮寄之日起,申请人有 6 个月的时间提交使用声明(Statement of Use)或延期申请(Extension Request)。
如果申请人在许可通知中列出的所有商品/服务上在商业中使用该商标,则申请人必须在通知发出之日起 6 个月内提交使用声明、样本和所需费用以避免商标被放弃(Abandonment)。申请人不能撤回使用声明;但是,申请人可以在提交使用声明的同时提交一份延期申请,以便有更多的时间克服使用声明中的不足之处。不得再提出延期申请。
如果申请人未在许可通知中列出的所有商品/服务上在商业中使用该商标,则申请人必须提交延期申请表并缴纳所需费用,以避免商标被放弃。申请人必须自许可通知发出之日起每 6 个月提交一次延期申请,直至提交使用声明。从许可通知发出之日起计算,总共可提交 5 次延期申请。
提交使用声明:http://eteas.uspto.gov/aou/
提交延期请求:http://eteas.uspto.gov/esu/
如果我基于“使用该商标的意图”(Intent to use)提交申请,我何时必须声明商标在商业中的实际使用情况?
你必须在申请获准公布之日前或许可通知发出后六个月内提交使用声明,除非延期申请获得批准。
维护商标注册的流程步骤和时间框架是什么?
请查看 "除基于马德里议定的注册外的所有注册的注册后时间表"以了解维护商标注册的流程步骤和时间框架的概述:http://www.uspto.gov/trademark/trademark-timelines/post-registration-timeline-all-registrations-except-madrid-protocol
注册发布后,为维护注册的有效性,注册所有人必须定期提交特定文件并缴纳费用,未能提交这些文件将导致你的注册被撤销。
请查看 "基于《马德里议定》的注册后时间表"(Post-Registration Timeline)以了解维护基于《马德里议定》(Madrid Protocol-based registration)的注册的流程步骤和时间框架的概述:http://www.uspto.gov/trademark/trademark-timelines/post-registration-timeline-madrid-protocol-based-registrations
在国际注册获得保护和美国注册发布后(After protection is granted to the international registration and a U.S. registration issues),为维护在美国的保护(Protection),美国注册所有人必须定期提交特定文件并缴纳费用,未能提交这些文件将导致你的美国注册将被撤销,国际注册的保护也将被美国专利商标局 USPTO 宣布无效。
除基于马德里协议的注册之外的所有注册的注册后时间表:http://www.uspto.gov/trademark/trademark-timelines/post-registration-timeline-all-registrations-except-madrid-protocol
基于马德里协议的注册的注册后时间表:http://www.uspto.gov/trademark/trademark-timelines/post-registration-timeline-madrid-protocol-based-registrations
如何确定“意图使用”申请的商标使用?
如果 NOA 已发出,你可以通过提交一份使用声明 SOU(Statement of Use)表来确定使用情况,该表包含一份宣誓声明(Sworn statement),表明你现在正在所有商品/服务上使用该商标。
使用声明 SOU 必须包含:
每类商品或服务的申请费;
商标在任何地方的首次使用日期和商标在商业中的首次使用日期;
-
一份样本(或示例),说明你如何在商业中对每一类商品/服务使用该商标。
USPTO 发出 NOA 后,你有 6 个月的时间提交 SOU。6 个月的期限从 NOA 上显示的发出日期算起,而不是从你收到 NOA 的日期开始计算。如果你尚未在商业活动中使用该商标,则必须在 6 个月期限结束之前提交使用声明延期申请(Statement of Use (Extension Request)),否则该申请将被宣布放弃,这意味着申请流程已结束,你的商标将不会注册。自 NOA 发出之日起,你可以申请 5 次额外的延期,总计不超过 36 个月,并声明你在商业中使用该商标的持续努力。
每份延期申请必须附有每类商品或服务的申请费。批准或拒绝延期申请的日期不会影响提交 SOU 或下一次延期申请的截止日期。截止日期始终从 NOA 签发之日起计算。
如果 NOA(Notice of Allowance)尚未发出,且商标申请尚未获准公布(Publication),则你可以提交一份声明使用修正声明(Amendment to Allege Use),其中包含与 SOU 相同的信息(见上文)。在商标批准公布后、NOA 发出之前的“缄默期”(Blackout period)内,你不得提交声明使用修正声明(Amendment to Allege Use)。在这种情况下,你必须等到缄默期结束后再提交 SOU。
商标注册(其他)
我的个人信息会向公众公开吗?
是的。请注意,当你申请商标注册时,你的申请将成为公开记录(Public record)。
因此,在申请和维护注册期间,你向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提供的所有信息和文件均向公众公开,包括你的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和通讯地址,以及在整个申请处理或注册维护期间对这些信息所做的任何更改或更新,但不包括你的信用卡和银行信息,即使申请放弃、注册被撤销或过期,公众也可在美国专利商标局网站上查阅这些信息和文件。
第三方网站和互联网搜索引擎会访问和使用这些信息,包括你的姓名以及你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供的任何地址、电话号码或电子邮件地址。
为什么美国专利商标局 USPTO 要公开这些信息?
《信息自由法》FOIA(Freedom of Information Act)要求美国专利商标局必须提供商标申请和注册等记录,供公众查阅(Inspection)和复制(Copying)。根据 FOIA 规定,商标申请和注册是公共记录(Public Records),为了遵守《信息自由法》的规定,商标申请和注册可在美国专利商标局网站上查阅,以便公众在需要时方便地查阅和复制。
如何防止我的个人信息被放置在美国专利商标局 USPTO 网站上?
申请人和注册人有责任仔细考虑提供给美国专利商标局的信息,以确保他们希望保留在公共记录之外的任何信息不会包含在其首次提交(Initial filing)的文件中,也不包含在整个申请(Entire application)和注册后(Post-registration)过程中提交的任何后续文件中。但是,提交申请必须满足某些最低要求(Minimum requirements),包括提供所有人的姓名和接收信件的地址。
任何类型的现有法律实体(Legal entity),包括个人(Individual)、公司(Corporation)、合伙企业(Partnership)、有限责任公司(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协会(Association)或合资企业(Joint venture),均可拥有商标。申请人无需在申请过程中提供电话号码,但提供电话号码有助于美国专利商标局联系申请人。
如何查看我的商标记录(Trademark records)?
如上所述,《信息自由法》(FOIA)要求美国专利商标局保存商标申请和注册记录,并将其提供给公众查阅。申请一经提交,即成为公共记录(Public record)的一部分,无论申请是否被放弃或注册是否被放弃、撤销或过期,申请都将继续成为公共记录的一部分。
你可以使用美国专利商标局的商标状态和文件检索(TSDR)系统查看和下载美国专利商标局电子记录中包含的文档,网址是 http://tsdr.uspto.gov/。要检索与你的商标有关的记录,请输入你的申请序列号(Serial number)或注册号(Registration number),然后点击 "文件 "(Documents)按钮。
我可以将我的商标所有权转让(Assign)或转移(Transfer)给其他人吗?
是的。可以转让注册商标,也可以转让已提交注册申请的商标。在意图使用(Intent-to-Use)申请的分配方面存在某些例外情况。(Assignments)转让可以在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中记录,但需要付费。
如何记录商标转让?
商标是可以转让或出售的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美国法律允许通过称为 "转让 "(Assignment)的法律文件转让(Transfer)或出售(Sale)商标。正确签署的转让文件(Properly executed assignment)将现有所有人的所有权利转让给另一人(称为受让人)。商标转让后,受让人(Assignee)成为商标的新所有人,并享有与原所有人相同的权利。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记录所有转让文件和任何影响所有权的文件。
影响所有权(Affect title)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兼并(Mergers)、名称变更、担保协议(Security agreements)、各种留置权(Various liens)、许可证(Licenses)、遗嘱文件(Probate documents)和破产申请(Bankruptcy petitions)。
商标转让可以通过转让中心(Assignment Center)以电子方式提交。你需要拥有一个具有双重验证的 USPTO.gov 帐户才能访问商标转让中心。
请注意,对于所有转让(Assignment),用户提供的转让信息将被如实记录,USPTO 将不予核实或修改。
商标能保证注册吗?
不能,审查律师将审查申请,并可能根据《1946年商标法》(Trademark Act of 1946)15 U.S.C. §1051 et seq. 或《商标实践规则》(Trademark Rules of Practice)37 C.F.R. Part 2 驳回申请。
拒绝注册最常见的原因是该商标:
1,可能与注册或在先申请中的商标造成混淆;,
2,对商品/服务的描述;
3,地理术语;
4,姓氏;
5,适用于商品的基本要素(Ornamental as applied to the goods)。
关于这些和其他可能的拒绝/驳回原因的讨论,请参见《商标审查程序手册》(TMEP)第1200章。
Chapter 1200 of the TMEP:https://tmep.uspto.gov/RDMS/TMEP/current#/current/TMEP-1200d1e1.html
商标官方公报 TMOG
如何纠正 TMOG 中的记录错误(Clerical error)?
所有在商标公布(Publication)之后但在发出准许通知(Notice of Allowance)或注册之前更正(Correct)或修改(Amend)申请的请求,都必须提交公示后修改(Post-publication amendment)来申请。
商标审查政策副专员办公室(Office of the Deputy Commissioner for Trademark Examination Policy)的一名律师助理专家(Paralegal specialist)将审议拟议的修改(Proposed amendment)。如果修改(Amendment)获得批准,将予以登记(If the amendment is approved, it will be entered)。如果修改(Amendment)可能未获批准,申请人将被书面告知,申请人必须向 Director 提出申请,要求恢复审查员审议修正的管辖权。要求将审议修正的权限恢复给审查律师,如果申请获得批准,修正案将转交给审查律师。
Submitting a post-publication amendment:https://teas.uspto.gov/office/ppa/
我怎样才能对 TMOG 中列出的商标提出异议(Oppose)?
一旦美国专利商标局在 TMOG 中公布商标,任何认为自己会因该商标注册而受到损害的当事人(Any party)可在 30 天内做出以下选择:(1) 向商标审判和上诉委员会 TTAB 对该商标提出异议;或 (2) 申请延长提交异议通知(Notice of opposition)的时间。
通过 TTAB 电子系统 ESTTA 以电子方式提交异议通知时,你必须为每类异议商品或服务支付 400 美元的费用,如果以纸质方式提交,则必须支付 500 美元的费用。未缴纳所需费用而提交的异议(Opposition)将不予受理。申请延长提交异议通知的时间不收费。
TTAB 要求所有 TTAB 提交材料均使用 ESTTA 在线提交,网址为 http://estta.uspto.gov/。
如果你需要更多有关提交异议通知(Filing a notice of opposition-)的信息,请致电 571-272-8500 或免费电话 1-800-786-9199 联系 TTAB 客户服务(TTAB Customer Service),或参考 https://www.uspto.gov/trademarks/ttab 上的在线信息。
美国专利商标局 USPTO 与 TMOG 的电子邮件链接不起作用。如何在 TMOG 中查看我的商标?
如果 "商标官方公报公示确认 "(Trademark Official Gazette Publication Confirmation)中的电子邮件链接无法正常工作,你可以通过发布日期(Issue date)和序列号(Serial number)在 TMOG 中进行搜索,以找到你的商标。序列号和发布日期都在 "商标官方公报公示确认 "电子邮件通知中。
将浏览器指向此 URL - https://tmog.uspto.gov/,然后从窗口左侧过滤器(FILTERS)下的 ISSUES 中选择正确的发布日期(Issue date)。勾选与所需期刊(The issue you need)对应的复选框。然后在 SEARCH BY 文本框中键入或复制序列号,点击放大镜图标(Magnifying glass icon)执行搜索。
在哪里可以查看获得 TMOG 帮助?
如果你在查看 TMOG 时需要其他帮助,请发送电子邮件至 tmeog@uspto.gov。请注明你的电话号码、序列号和问题描述。如果电子邮件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提交,你应该会在 24 小时内收到回复。如需了解一般信息,请致电 1-800-786-9199 联系商标援助中心(Trademark Assistance Center)。
我怎样才能知道我的商标出现在 TMOG 的哪一期?
你可以通过在商标状态和文件检索系统 TSDR http://tsdr.uspto.gov/ 中输入序列号并单击“状态”(Status)来查找该商标被公布异议的日期。该信息将作为商标 "公布异议 "(Published for Opposition)的日期出现在 "Prosecution History "选项卡下。
如果我的商标是彩色的,它会以彩色出现在 TMOG 中吗?
是的。如果提交的商标图样(Drawing)包含颜色,TMOG PDF 文件将显示彩色商标。
由于我的商标在补充注册薄上,它会出现在 TMOG 中吗?
是的。经认定可在补充注册簿上注册的商标,将在注册之日起刊载在 TMOG 上。在补充注册簿上注册的商标不能被异议(Cannot be opposed),但可根据《美国法典》第15编第1064条(15 U.S.C. §1064)予以撤销(cancellation)。15 U.S.C. §1094.
商标审判和上诉委员会 TTAB
什么是异议?
异议(Opposition)是一方寻求阻止另一方商标注册的诉讼。根据美国法律规定,如果一方认为商标注册会给自己带来损害,可以提出异议。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 TBMP § 102.02。
什么是 TTAB 诉讼?
TTAB 有两种类型的诉讼(Proceedings),一种是因审查律师拒绝你的注册申请而提出的单方面上诉(Parte appeal),另一种是多方反对、撤销、并行使用(Concurrent use)或干扰诉讼(Interference proceeding)。
我可以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向 TTAB 提交文件吗?
不可以。自 2017 年 1 月 14 日起,所有提交至 TTAB 的文件都必须通过其商标审理和上诉电子系统 ESTTA(Electronic System for Trademark Trials and Appeals)提交。
商标规则 2.195(d)(3)(Trademark Rule 2.195(d)(3))禁止以传真方式向 TTAB 提交文件。通过传真传输提交的文件(Submissions)将不被赋予收件日期(Date of receipt)。
TTAB 不接受任何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的申请(Filings)。
USPTO 商标审理和上诉电子系统 ESTTA:http://estta.uspto.gov/
我可以查看 TTAB 待决的案件卷宗吗?
案件卷宗(Case files)是公共记录(Public records),除某些要求保密的文件外,均向公众开放供查阅。查阅档案(Review a file)最简单的方法是通过电子系统 TTABVUE 自行查阅或打印。
约 2001 年之前提交的 TTAB 记录以纸质形式保存,个人如欲查阅或复制其中一份纸质文件,可访问美国国家档案和记录管理局(National Archives and Records Administration),网址:www.archives.gov/research。
TTABVUE:https://ttabvue.uspto.gov/ttabvue/
我在哪里可以找到 TTAB 的裁决?
你可以在 TTAB Reading Room 查阅 1996 年 11 月 19 日至今的 TTAB 裁决。
TTAB Reading Room:https://ttab-reading-room.uspto.gov/efoia/efoia-ui/#/search/decisions
所有规则变更是否都已于 2017 年 1 月 14 日生效?
是的,所有规则变更均在同一天生效,即 2017 年 1 月 14 日。
2017 年 1 月 14 日的规则变更是否适用于未决案件(Pending cases)?
是的,规则变更适用于所有诉讼(Proceedings),包括 2017 年 1 月 14 日的未决诉讼,也包括 2007 年以前提起的、仍在审理中的诉讼。
我如何以电子方式向 TTAB 提交我的意见书?
所有提交的意见书(Submissions)必须通过 TTAB 的电子申请系统 ESTTA 以电子方式提交。
请保留你的 ESTTA 跟踪号,因为可能需要它来检索未正确显示的意见书或修复显示错误的意见书。
ESTTA:http://estta.uspto.gov/
我在哪里可以获得有关使用 ESTTA 在线提交的更多信息?
ESTTA 用户手册提供了详细说明。一般信息也可在 ESTTA 欢迎页面上找到。
ESTTA User Manual :http://estta.uspto.gov/estta12-usermanual.pdf
ESTTA Welcome page:http://estta.uspto.gov/
我的注册申请被审查律师拒绝了。我能做些什么?
你可以向 TTAB 提起上诉。你必须在最终驳回注册的邮寄日期(Mailing date)后六个月内提出上诉。
欲了解更多信息,请参阅 TBMP Chapter 1200。
TBMP Chapter 1200:https://tbmp.uspto.gov/RDMS/TBMP/current#/current/TBMP-1200d1e1.html
如何查询我的 Case 进展?
你可以在 TTABVUE 中查看电子文件,也可以致电 TTAB 信息专家 571-272-8500 询问你的 Case 状态信息。
TTABVUE:http://ttabvue.uspto.gov/ttabvue/
维护注册 Section 8 声明
什么是 Section 8 继续使用声明?
"Section 8 继续使用声明 "(§8 Declaration of Continued Use)是注册所有人提交的一份宣誓声明(Sworn statement),表明该商标正在商业中使用。《美国法典》第 15 篇《商标法》第 8 条 第1058章(Section 8 of the Trademark Act, 15 U.S.C. §1058)。
如果所有人声称商标未使用是情有可原的(Claiming excusable nonuse of the mark),则可以提交 Section 8 "可原谅的未使用声明"(§8 Declaration of Excusable Nonuse)。Section 8 声明(§8 Declaration)的目的是从注册簿中删除不再使用的商标。
我必须在 Section 8 声明中包含哪些内容?
Section 8 声明(§8 Declaration)必须包括:
1、注册号;
2、当前所有人的姓名和地址;
3,提交声明(Declaration)的费用;
4,如果商标正在使用:一份关于注册商标正在商业中使用的声明(Statement);一份注册中提到的正在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服务清单;以及每类商品/服务一个样本(Specimen)。可接受的样本包括贴在商品上的标记/标签(Tags/Labels)和服务广告(Advertisements for services);以及
5、根据 37 C.F.R. §2.20 的规定签署并注明日期的宣誓书(Affidavit)或声明(Declaration),以支持上述声明。
提交 Section 8 声明的费用是多少?
使用商标电子申请系统(TEAS)以电子方式提交 Section 8 声明(§8 Declaration)的费用为每类商品/服务 125 美元。
在 6 个月宽限期(Grace period)内以电子方式提交申请时,每类商品/服务另收 100 美元宽限期附加费(Additional grace period surcharge)。
我必须在 Section 8“可原谅不使用声明”(Excusable Nonuse)中包含哪些特定类型的信息?
如果注册所有人声称不使用该商标是有情有可原的(Claiming excusable nonuse of the mark),则 Section 8 声明必须包括:
1、注册号;
2、当前所有人的姓名和地址;
3,提交声明(Declaration)的费用;
4,注册中或与之相关的商标未在商业中使用的商品/服务清单;最后一次在商业中使用该商标的日期;
5,最后一次在商业中使用该商标的日期;预计恢复商业使用的大致日期;有关不使用原因的详细信息;以及为恢复使用而正在采取的具体步骤;和
6,根据 37 C.F.R. §2.20 的规定签署并注明日期的宣誓书(Affidavit)或声明(Declaration),以支持上述声明。
谁可以签署 Section 8 声明?
商标所有人或被授权代表所有人签字的人可以签署Section 8 声明。即:
1,拥有法律授权,可对所有人产生约束力的人;
2,对事实有第一手了解并拥有代表所有人行事的实际或默示授权的人;或者
3,37 C.F.R. §11.1 中定义的律师,该律师具有 37 C.F.R. §11.14 规定的执业资格,并持有所有人的实际书面或口头授权书或默示授权书。
我如何知道我的 Section 8 声明是否已被接受?
Section 8 声明由注册后部门(Post-Registration Division)的商标专家审查。
如果 Section 8 声明(§8 Declaration)被接受,美国专利商标局将发出接受通知(Notice of Acceptance)。
如果 Section 8 声明被驳回,商标局将发出一份 "审查意见通知书"(Office Action),说明驳回理由和任何可用的补救措施(Any remedies available)。
我什么时候必须提交 Section 8 声明?
商标注册所有人必须在以下时间段内提交 Section 8 声明(§8 Declaration):
首次提交截止日期(First Filing Deadline):在注册日期(Registration date)后的第 5 年和第 6 年之间提交使用声明(Declaration of Use)(或可原谅的不使用声明(Excusable Nonuse))。参见 15 U.S.C. § 1058。如果声明被接受,注册将在自注册日起的十年剩余时间内继续有效,除非被商标专员或联邦法院命令撤销(Cancelled)。
后续提交截止日期(Subsequent Filing Deadline):在注册日期后的第 9 年和第 10 年之间,以及此后注册日期后的每第 9 年和第 10 年之间,提交使用声明(或可原谅的不使用)和续展申请(Application for Renewal)。参见 15 U.S.C. § 1059。
关于宽限期申请(Grace Period Filings)的说明(NOTE):如果在上述截止日期后六个月内提交上述文件并支付额外费用(Additional fee),将被视为及时提交。
如果我不提交 Section 8 声明,我的注册会被撤销吗?
是的。如果当前注册所有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提交 Section 8 声明(§8 Declaration),美国专利商标局将撤销(Cancel)主注册簿(Principal Register)或补充注册簿(Supplemental Register)上的任何注册。因未提交 Section 8 声明(§8 Declaration)而被撤销的注册不能恢复(Reinstated)或重启(Revived)。必须重新提交商标注册申请。
是否有用于提交 Section 8 声明的表格?
是的。可在美国专利商标局网站上在线获取美国专利商标局用于提交 Section 8 声明和 10 年期 Section 8 声明与 Section 9 续展合并申请的电子表格。
File §8 :http://www.uspto.gov/teas/eTEASpageC.htm
什么是可原谅不使用声明(Declaration of Excusable Nonuse)?
Section 8 "可原谅的不使用声明 "(§8 Declaration of Excusable Nonuse)是注册所有人提交的一份宣誓声明(Sworn statement),表明该商标未在商业中使用是由于特殊情况,这种不使用是可原谅的,并非有意放弃商标。
《美国法典》第 15 篇《商标法》第 8 条 1058(Section 8 of the Trademark Act, 15 U.S.C. 1058)。
我在哪里可以了解有关“可原谅不使用”的更多信息?
《商标审查程序手册》TMEP(The Trademark Manual of Examining Procedure)可在美国专利商标局网站上在线查阅。
该资源包含对可原谅的不使用(Excusable Nonuse)的解释,以及可原谅的不使用申请被接受的情况示例。参见 TMEP 第 1604.11 节(See TMEP §1604.11)。
一般来说,不使用(Nonuse)必须是暂时的,商标所有人必须清楚地证明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妨碍了商标在商业中的使用以及正在采取哪些措施来恢复使用。
请注意,因产品需求减少而导致的不使用本身并不构成 "可原谅的不使用"。
如果我的 Section 8 可原谅不使用声明被接受,当我恢复使用该商标时,我是否需要提交另一份 Section 8 声明?
不需要。一旦美国专利商标局接受 Section 8 可原谅不使用声明(§8 Declaration of Excusable Nonuse),在下一个法定申请期(Statutory filing period)之前,注册所有人无需提交另一份 Section 8 声明(§8 Declaration)。
维护注册 Section 8 & Section 9 声明
我的注册会过期吗?
是的。在提交 Section 8 声明(§8 Declarations)和 Section 9 续展申请(§9 Applications for Renewal)的前提下,1989 年 11 月 16 日或之后颁发的联邦商标注册有效期为 10 年,并可续展 10 年。1989 年 11 月 16 日之前颁发或续展的商标注册有效期为 20 年,并且可以续展 10 年。
如何续展我的商标注册?
要续展(Renew)联邦商标注册,你必须根据 §9 of the Trademark Act, 15 U.S.C. §1059,连同 Section 8 声明(§8 Declaration),提交续展申请(Application for Renewal)。
提交续展申请需要付费吗?
需要。使用商标电子申请系统(TEAS)以电子方式提交 Section 9 续展申请(§9 Application for renewal)的费用为每类商品/服务 300 美元。
以电子方式提交 Section 8 合并声明(Combined Section 8 Declaration)和 Section 9 续展申请(Section 9 Renewal Application)的费用为每类商品/服务 425 美元。
在 6 个月宽限期(Grace period)内以电子方式提交 Section 9 续展申请,每类额外收费 100 美元(Additional surcharge);在宽限期内以电子方式提交 Section 8 合并声明和 Section 9 续展申请,每类额外收费 200 美元。
Section 9 续展申请中必须包含哪些内容?
Section 9 续展申请(§9 Renewal Application)必须包含:
1、由注册人或注册人代表签署的续展注册申请;
2,注册号、商标和注册日期
3,姓名和通信地址;以及
4,申请费(Filing fee)。
我如何知道我的 Section 9 续展申请是否已被接受?
Section 9 续展申请(§9 Renewal Application)由注册后部门(Post-Registration Division)的商标专家审查(Review)。
如果 Section 9 续展申请被接受,美国专利商标局 USPTO 将发出准予续展的通知(Notice granting the renewal)。
如果 Section 9 续展申请被驳回,美国专利商标局 USPTO 将发出一份审查意见通知书(Office Action),说明驳回理由和任何可用的补救措施(Any remedies available)。
是否有用于提交合并的 Section 8 声明和 Section 9 续展申请的表格?
是的。用于提交合并的 Section 8 声明(Combined §8 declaration)和 Section 9 续展申请(§9 renewal application)的 USPTO 电子表格可在 USPTO 网站上在线获取。
File combined §8 & §9 :http://www.uspto.gov/teas/eTEASpageC.htm
提交 Section 9 续展申请是否有特定的时间期限?
是的。商标所有人必须在注册日期后的第 9 至第 10 年之间以及此后注册日期后的每第 9 至第 10 年之间提交一份使用声明(Declaration of Use)(或可原谅的不使用(Excusable Nonuse))和续展申请(Application for Renewal)。参见 15 U.S.C. § 1059.
关于宽限期申请(Grace Period Filings)的注意事项:如果在上述截止日期后六个月内提交上述文件并支付额外费用(Additional fee),将被视为及时提交。
美国专利商标局无权放弃(Waive)或延长(Extend)提交适当的 Section 9 续展申请(§9 Renewal Application)的期限。由于未能提交 Section 9 续展申请而被撤销的注册无法恢复(Reinstated)或重启( "Revived.")。必须再次提交新的商标注册申请。
由于提交 10 年期 Section 8 声明(§8 Declaration)的期限(Time period)与提交 Section 9 续展申请(§9 Renewal Application)的期限一致,美国专利商标局制作了一份名为“根据 Section 8 和 Section 9 对商标注册续展的商业使用组合声明和申请”的表格(Combined Declaration of Use in Commerce & Application for Renewal of Registration of a Mark Under Sections 8 & 9)(合并表格(Combined form))。
如上所述,需要及时提交 Section 8 声明(§8 Declarations)以避免注册被取消。
维护注册 Section 15 声明
什么是 Section 15 声明?
Section 15 声明(§15 Declaration)是由在主注册簿(Principal Register)上注册的商标所有人提交的一份宣誓声明(Sworn statement),声称对指定商品/服务的商标拥有“不可争议的”权利( "Incontestable" rights )。
在补充注册簿(Supplemental Register)上注册的商标不符合 Section 15 规定的不可争议权利主张(Claims of incontestable rights)。
什么是“不可争议”的注册?
不可争议的注册("Incontestable" registration)是注册商标的有效性、商标注册、商标所有人对商标的所有权以及所有人在商品/服务上使用该商标的专有权(Exclusive right)的确凿证据(Conclusive evidence)。
不可争议的主张(The claim of incontestability)受《商标法》第 15条和33(b) 条(§§15 and 33(b) of the Trademark Act)、《美国法典》第 15 编第 1065 条和 1115(b) 条(15 U.S.C. §§1065 and 1115(b))规定的某些有限例外情况的约束。
我需要提交 Section 15 声明吗?
提交 Section 15 声明(§15 Declaration)是可选的。
所有人可以选择通过提交 Section 15 声明来主张不可抗辩性的好处(Claim the benefits of incontestability),也可以选择保留注册(Retain the registration)而不享受这些好处。
就续展而言,上述两种情况均不影响注册期限。
提交 Section 15 声明需要付费吗?
需要。使用商标电子申请系统(TEAS)以电子方式提交 Section 15 声明(§15 Declaration)的费用为每类商品/服务 200 美元。
Section 8 和 Section 15 合并声明(Sections 8 & 15 Combined Declaration)的申请费(Filing fee)为每类 325 美元。
是否有用于提交 Section 15 声明的表格?
是的,使用商标电子申请系统(TEAS)有提交 Section 15 声明(§15 Declaration)、Section 8 和 Section 15 合并声明(Combined §8 and §15 Declaration)以及 Section 15 和 Section 71 合并声明(combined §15 and §71 Declaration)的电子表格。
这些表格也可以根据各自的具体要求单独提交。
USPTO 在何种程度上根据 Section 15 审查不可争议的主张(Claim of Incontestability)?
美国专利商标局既不审查 Section 15 声明(§15 Declarations)的优点(Merits),也不 "接受 "(Accepts)Section 15 声明。但是,美国专利商标局将审查(Review) Section 15 声明,以确定其是否符合法定要求。
美国专利商标局只确认收到符合所有法定要求的 Section 15 声明。根据第 69 节(《美国法典》第 15 编第 1141i 条)(Section 69, 15 U.S.C. §1141i)发布的注册的 Section 15 声明只能按照 Section 73. 15 U.S.C. §1141m 规定的具体时间要求提交。
Section 73 本身并不要求单独提交,而只是规定了提交的时间。无论注册的原始依据是什么,都可以使用 Section 15 声明表。
谁可以签署 Section 15 声明?
商标所有人或被授权代表所有人签字的人可以签署 Section 15 声明(§15 Declaration)。即:
1,拥有法律授权,可对所有人产生约束力的人;
2,对事实有第一手了解并拥有代表所有人行事的实际或默示授权的人;或者
3,37 C.F.R. §11.1 中定义的律师,该律师具有 37 C.F.R. §11.14 规定的执业资格,并持有所有人的实际书面或口头授权书或默示授权书。
Section 15 声明中必须包含哪些内容?
Section 15 声明(§15 Declaration)必须包含:
1、注册号和注册日期;
2,与声明相关的注册中每类商品/服务的费用;
3,声明(A statement):
(a) 自注册之日或根据《美国法典》第 15 编第 1062(c)条(15 U.S.C. §1062(c))规定的公布之日起,该商标已在商业上连续使用 5 年,用于或与注册中列出的商品/服务相关,并且仍在商业上使用;
(b) 没有不利于所有人对商品/服务商标所有权的主张,或不利于所有人注册商标或将商标保留在注册簿上的权利的终审裁决(Final decision);以及
(c) 不存在涉及美国专利商标局或法院待决且未最终处理的涉及所主张权利的诉讼;以及
4,根据 37 C.F.R. §2.20 签署并注明日期的宣誓书或声明(Affidavit or declaration),以核实(Verifying)上述声明。
提交 Section 15 声明是否有特定的时间期限?
是的。根据 Act of 1946 注册的商标注册之日起(以及根据 §12(c) of the Trademark Act, 15 U.S.C. §1062(c),适用于根据 1905 年和 1881 年法案注册且已主张 1946 年法案利益的商标,在其公布之日后),Section 15 声明必须在商业中连续使用该商标 5 年后的一年内签署并提交。
维护注册 Section 71 声明
什么是 Seciton 71 继续使用声明(§71 Declaration of Continued Use)?
已注册的美国延展保护(Extensions of protection to the U.S. )(也称为 §66(a) 注册、79' 系列申请产生的注册、延伸至美国的国际注册)的持有人(所有人)(Holders (owners) ),如果希望维护根据《马德里议定》在美国给予其商标的保护,必须提交一份宣誓书(Affidavit)或声明(Declaration),说明在商业中的使用情况或可原谅的不使用情况,以避免在美国的保护被撤销。
根据《商标法》第 71 条(《美国法典》第 15 编第 1141k 条)(Section 71, 15 U.S.C. §1141k, of the Trademark Act)的规定,必须提供此类宣誓书(Affidavits)。
美国专利商标局无权放弃(Waive)或延长(Extend)提交适当的 Section 71 声明(§71 Declaration)的期限。因未提交 Section 71 声明(§71 Declaration)而被撤销(Cancelled)的注册不能恢复(Reinstated)或重启("Revived.")。必须重新提交商标注册申请。
除了 Section 71 声明之外,我还必须提交任何其他维护文件吗?
是的,在美国注册的国际注册保护延展所有人(The holder of a registered extension of protection of an international registration to the U.S.)必须向国际局(IB)提交国际注册续展申请(Application for renewal of the international registration)。37 C.F.R. §7.41(a)。
国际注册的续展受《马德里议定》第 7 条(Article 7 of the Madrid Protocol)和《马德里协定和议定书共同实施细则》第 29 - 31 条的管辖(Rules 29 - 31 of the Common Regulations under the Madrid Agreement and Protocol)。
我什么时候必须提交 Section 71 声明?
注册所有人必须在以下时间段内提交 Section 71 声明(§71 Declaration):
1、首次提交截止日期(First Filing Deadline):在美国注册之日起五周年或五周年之后,且不迟于注册之日起六周年,或在紧随其后的六个月宽限期(Grace period)内提交使用声明(或可原谅的不使用声明)(Declaration of Use (or Excusable Nonuse) ),并支付宽限期附加费(Grace period surcharge)、
2、后续提交截止日期(Subsequent Filing Deadline):在美国注册之日后的每一个十年期结束前的一年内,或紧接着的六个月宽限期内,提交使用声明(或可原谅的不使用声明),并支付宽限期附加费。
是否有用于提交 Section 71 声明的表格?
是的。用于提交 Section 71 声明(§71 Declaration)的 USPTO 电子表格可通过注册维护/续展表格中的表格 #9(Form #9) 在 USPTO 网站上在线获取。
File §71:http://www.uspto.gov/teas/eTEASpageC.htm
我可以在哪里提交有关维护要求的更多信息?
请查看《马德里议定》维护要求的补充信息。
Additional information on Madrid Protocol Maintenance Requirements:http://www.uspto.gov/trademarks/law/madrid/Madrid_Tips_Sec71_Filers.jsp
如何续延已注册的延期保护?
国际注册续展申请(Requests for renewal of an international registration)必须直接向国际局(IB)提交。37 C.F.R. §7.41(a) 。续展可以在保护期满前六个月内提出,也可以在当前保护期满后六个月内提出,但要缴纳附加费(Surcharge)。
国际注册的期限为十年,缴纳续展费(Renewal fee)后可以续展十年。Articles 6(1) and 7(1)。国际局网站上有续展表格(Renewal form)。
在线续展可通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商标电子续展系统(WIPO Marks E-Renewal System)提交。
WIPO Marks E-Renewal System:https://webaccess.wipo.int/trademarks_ren/erenewal_en.jsp
IB webiste:http://www.wipo.int/madrid/en/forms/
商标注册(国际申请)
通过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国际申请的费用是多少?
国际申请人(International applicant)必须向美国专利商标局和国际局(International Bureau)缴纳费用。美国专利商标局对认证国际申请(Certifying international applications)并将其转交给国际局收取费用,称为 "认证费"(Certification fee)。
如果国际申请基于单一美国申请或注册(A single U.S. application or registration)并以电子方式提交,每类认证费(Certification fee/per class)为 100 美元;如果以纸质方式提交(filed on paper),每类认证费为 200 美元。如果国际申请基于多个美国申请或注册(More than one U.S. application or registration)并以电子方式提交,每类的认证费为 150 美元;如果以纸质方式提交,每类的认证费为 250 美元。
国际局根据商标复制品(Reproduction of the mark)是否为黑白和/或彩色、国际申请中指定的缔约方(Particular Contracting Parties designated in the international application)以及国际申请中所标明的商品和服务类别的数量来收取费用。
规费表、单项费用和国际局规费计算器公布在 WIPO 网站上:http://www.wipo.int/madrid/en/
国际申请费必须以瑞士法郎(Swiss francs)直接支付给国际局。
国际注册的日期是什么时候?
国际注册(International registration)日期为美国专利商标局 USPTO 收到国际申请的日期,前提是国际局(International Bureau)在美国专利商标局收到国际申请之日起 2 个月内收到国际申请。
如果国际局未在美国专利商标局收到国际申请之日起 2 个月内收到国际申请,则国际注册日期将以国际局收到申请的日期为准。
美国商标所有人可以直接向国际局提交国际申请吗?
不可以。国际申请必须通过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
美国专利商标局必须证明(审查并确认)基于美国基础申请或注册(Based on a U.S. basic application or registration)的国际申请中的某些信息与基础申请或注册中包含的信息相同。然后,美国专利商标局将国际申请转发(Forwards)给国际局(International Bureau)。
哪些国家是《马德里议定》的成员?
加入《马德里议定》(Madrid Protocol)的国家称为 "缔约方"(Contracting Parties)。
缔约方的最新名单可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WIPO) 网站上查阅:
https://www.wipo.int/wipolex/en/treaties/ShowResults?start_year=ANY&end_year=ANY&search_what=C&code=ALL&treaty_id=8
国际申请可以通过美国专利商标局 USPTO 修改吗?
不可以。国际申请(International application)一旦提交给美国专利商标局,就不能以任何方式进行修改(Amended)、变更(Changed)或更正(Corrected)。申请人如有任何疑问,必须联系国际局(IB)。
如果申请人未能包含所有预期指定的国家/地区,会发生什么情况?
申请人应立即向马德里国际申请处理单位 MPU(Madrid Processing Unit)邮箱 mpu@uspto.gov 发送撤回国际申请的请求。 但是,如果国际申请已分配给 MPU 商标专家进行认证或自动进行电子认证,则可能为时已晚。
后期指定(Subsequent designation)可以通过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并转发给国际局吗?
可以。如果国际注册的注册人(Holder)是美国国民,在美国有住所,或在美国有真实有效的企业或商业机构,且国际注册基于美国申请或注册,则可以使用商标电子申请系统 (TEAS) 提供的电子表格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后期指定(Subsequent designation),并缴纳 100 美元的美国专利商标局转发费(USPTO transmittal fee)。
注册人(Holder)也可以选择直接向国际局(International Bureau)提交后期指定。
美国商标所有人如何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国际申请?
一般来说,国际申请(International application)必须使用国际申请商标电子申请系统 (TEASi) 以电子方式提交。
国际局在国际申请中注册商标后会发生什么?
一旦国际局注册了商标,国际局将向国际注册中指定的每个缔约方(Contracting Party)通知将保护范围扩大到该国的请求。然后,每个被指定缔约方将根据本国法律,像审查本国申请一样审查延伸保护(Extension of protection)的请求。如果申请符合该国的注册要求,该缔约方将在其国家给予商标保护。
拒绝准许延长保护(Refusing to grant an extension of protection)有严格的时间限制(最长 18 个月)。如果缔约方未在《马德里议定书》第 5 条第 2 款(set forth in Article 5(2) of the Madrid Protocol)规定的时限内将拒绝延长保护的决定通知国际局,国际注册的注册人(The holder of the international registration)将自动获得商标在该国的保护。
申请人可以限制国际注册中的商品和/或服务吗?
可以。申请人可以在提交国际申请时在表格的相应部分限制商品和/或服务,也可以在之后向国际局 IB 提交所需的 MM6 表格(可通过 www.wipo.int/madrid/en/forms 获取)限定商品和/或服务。
申请人可以通过美国专利商标局为其国际申请指定代理吗?
不可以。申请人必须通过表格 MM12 直接向 IB 提交申请(appointment)。
如果国际申请被 USPTO 拒绝认证,申请人可以在提交新的国际申请时重新提交或重复使用分配给被拒绝的国际申请的 USPTO 参考号吗?
不可以。申请人不得使用相同的美国专利商标局参考号(USPTO Reference Number)重新提交国际申请。新的国际申请将获得(Receive)新的美国专利商标局参考编号。
国际申请提交给美国专利商标局后会发生什么?
如果国际申请符合 37 C.F.R. §7.11(a) 的要求,美国专利商标局将认证(Certify)国际申请中的某些信息与美国基础申请或注册中(U.S. basic application or registration)的信息相同,并将国际申请转交(Forward)国际局。
如果国际申请不符合 37 C.F.R. §7.11(a) 的要求,美国专利商标局将不对该国际申请进行认证。美国专利商标局将通知国际申请人该国际申请无法获得认证的原因。认证费不予退还(The certification fee is not refundable)。
国际申请人可根据同一美国申请或注册及时重新提交更正后的国际申请。新提交的申请必须包含认证费。 或者,国际申请人可以向 Director 提出申诉(File a petition),要求对拒绝认证进行复审。 申诉(Petitions)的及时性至关重要,因为如果申诉在签发出拒绝认证后提交得太晚,国际注册日期可能会受到影响。
如何知道申请人是否已向 Director 提出审查国际申请认证被拒绝的申诉并已由美国专利商标局处理?
通过使用分配给国际申请的美国专利商标局参考号(USPTO Reference Number),可以在商标状态和文件检索 (TSDR) 中的 "状态 "(Status)选项卡上的 "马德里历史 "(Madrid History)部分获得有关国际申请的信息。
使用 TSDR 的 "文件 "(Documents)选项卡可查看实际已提交的申请(actual petition)以及美国专利商标局在批准或驳回申请时签发的处理文件(The processing documentation issued by the USPTO in granting or denying the petition)。
国际申请 TEASi
什么是 TEASi?
国际商标电子申请提交系统(TEASi)(Trademark Electronic Application Submission International)是一个电子申请系统(e-filing system),允许向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提交《马德里议定》(Madrid Protocol)所要求的表格。
《马德里议定》(Madrid Protocol)是一项国际条约,为商标的国际注册建立了框架。它允许商标所有人通过提交单一申请(称为“国际申请”或“马德里申请”)(“International application” or “Madrid application”)在任何已加入《马德里议定》(Madrid Protocol)的国家(称为缔约方)(Contracting Parties)申请注册。国际申请以商标所有人在本国的申请或注册(基础申请或基础注册)(Basic application or Basic registration)为基础。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WIPO 国际局 (IB) (The International Bureau of the World Property Intellectual Organization)负责管理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体系(Madrid System)下的国际商标申请。
TEASi 允许美国专利商标局客户提交电子表格,以提交国际注册申请(International registration)、后期指定(Subsequent designation)、变更申请(Request for transformation)、替换注释申请(Request to note replacement)以及对 WIPO 国际局发出的不规范通知的答复(Notice of irregularity)。
可通过美国专利商标局网站 http://www.uspto.gov/trademarks/teas/teasi.jsp 访问 TEASi。
国际申请的提交要求是什么?
根据 37 C.F.R. §7.11(a),美国专利商标局 USPTO 将对通过国际商标电子申请系统 TEASi 提交并包含以下所有内容的国际申请授予接受日期(Grant a date of receipt):
1. 美国基础申请(U.S. basic application)的申请日期和序列号,和/或美国基础注册(U.S. basic registration)的注册日期和注册号;
2. 国际申请人的姓名(与基础申请或基础注册中的申请人或注册人姓名相同),以及申请人的当前地址;
3. 申请人有权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国际申请的声明(Statement),说明申请人:
(i) 是美国国民;
(ii) 在美国有住所(Domicile);或
(iii) 在美国拥有真实有效的工业或商业机构(Industrial or commercial establishment)。如果申请人的地址不在美国,则申请人必须提供其在美国的住所或营业场所(U.S. domicile or establishment)的地址。
4. 用于接收美国专利商标局信件的电子邮件地址。
5. 与基础申请和/或注册(Basic application and/or registration)中的商标相同的商标复制品(A reproduction of the mark);
6. 如 §7.12 所详述的颜色声明(Color claim)(如适用);
7. 对商标的描述(Description of the mark)与基础申请或注册中的商标描述相同(视情况而定);
8. 如果基础申请和/或注册中的商标是:(1) 立体商标(Three-dimensional mark),(2) 声音商标(Sound mark),(3) 集体商标(Collective mark),或 (4) 证明商标(Certification mark),则应注明商标类型;
9. 一份商品和/或服务清单,该清单与每一项主张(Claimed)的基础申请或基础注册中的商品和/或服务清单相同或比其范围更窄,并根据《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Nice Agreement Concerning the 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Goods and Services for the Purposes of the Registration of Marks)进行分类;以及
10. 费用:(1) 美国专利商标局的认证费,(2) 所有类别的国际申请费,以及(3) 国际申请中确定的所有指定缔约方的费用。
如何保存 TEASi 表格?
要保存表格(Form),请单击验证页面底部的 "保存表格 "(Save Form)按钮。
系统将按照你提供的地址向你发送一封电子邮件,邮件标题为 "已保存国际注册申请"(Application for International Registration Saved)。
邮件中将包含一个链接,你可以在稍后访问已保存的申请表(Application)。
是否有特定的浏览器要求?
要成功使用 TEASi 表格,请注意以下要求:
必须使用以下浏览器之一: Internet Explorer 9+;FireFox 5+;Safari 5.1+;Google Chrome 13+。不能使用 Netscape 4.x。
必须启用浏览器的 cookie 和 javascript 功能,
任何时候都不要使用浏览器的“BACK”后退或“FORWARD”前进按钮浏览此表格的任何部分。始终使用表单页面底部专门提供的导航工具;以及
如果你在电子邮件服务上安装了反垃圾邮件过滤器或软件,请确保来自 TEAS@uspto.gov 的合法电子邮件不会被错误地识别为垃圾邮件或垃圾信息。
TEASi 表格可以在移动设备上使用吗?
可以,TEASi 表格适用于所有 iOS、Android 和 Windows 移动设备。
TEASi 申请的申请日期由什么控制?
通过 TEASi 提交的所有表格在 USPTO 服务器收到时都会根据东部标准时间 (EST) 和 EST 控制来标记时间/日期戳,以确定文件的及时性。
任何在东部标准时间晚上 11:59 到达的提交文件将被视为当天的提交日期(即,无论 USPTO 的“正常”(normal)营业时间如何)。
预填充表格和自由文本表格有什么区别?
预填充表格(Pre-Populated Form): 预填充表格将自动显示美国专利商标局数据库中关于美国基础申请的特定序列号或美国基础注册号的确切信息。
如果你不更改任何数据字段(Data fields),美国专利商标局将直接提交必须向 WIPO 国际局 (IB) (WIPO's International Bureau)认证的信息,而无需美国专利商标局对这些数据进行独立审查(Independent review)。或者,如果可以更改某些数据字段(例如,缩小美国基础申请或注册中商品和/或服务的识别范围,和/或用彩色商标图代替美国专利商标局数据库中显示为黑白图片的原始商标),也可以使用此表格;但是,如果更改任何数据字段,美国专利商标局马德里处理部(USPTO's Madrid Processing Unit)将对这些数据进行独立审查,然后才会将表格转交给国际局(Forwarded to the IB)。
自由文本表格(Free-Text Form): 在下列情况下必须使用自由文本表格
(1) 国际注册申请基于一个以上的美国基础申请序列号或美国基础注册号;
(2) 以任何方式修改数据,而不仅仅是缩小美国基础申请或注册中商品和/或服务的识别范围,和/或在美国专利商标局数据库中原商标显示为黑白图片的情况下,用彩色商标图样(Color drawing of the mark)代替原商标;或
(3) 在提交申请时,作为依据(Basis)的美国基本申请(U.S. basic application)尚未加载到局的数据库(Office's database)中,例如,在提交美国申请后立即加载。
此表格上的信息不会自动经过认证,也不会直接提交给 IB,相反,该表将被转至美国专利商标局马德里处理部门进行审查。如果提供了认证所需的所有要素,那么该表格将被转发给国际局。
我可以在标准字符商标中使用什么类型的字符?
在自由文本表格的选项 #1 (Option #1 in the Free-Text form)中输入商标时,输入的字符必须符合美国专利商标局认可的标准字符集(Standard character set)。
美国专利商标局将根据所输入的内容创建一个商标的 JPG 图像文件,以便进行适当处理。
如果使用预填表格(Pre-Populated form),商标将会自动填充到表单中(Automatically populated into the form)并且无法更改。
USPTO standard character set:https://www.uspto.gov/trademarks/standard-character-set
附加图样图像时,JPG/JPEG 文件的正确尺寸是多少?
所有黑白 JPG 图片和彩色 JPG 图片的扫描精度必须不低于每英寸 300 点且不超过 350 点,长和宽不小于 250 像素且不超过 944 像素 ,例如,有效像素尺寸为 640 X 480 像素。
国际注册申请包含的类别是否可以少于基础申请/注册中列出的类别?
可以。国际注册申请可以只限于希望国际注册的类别。例如,基础申请(Basic application)可以包含 4 个类别,但所有被指定缔约方(Designated Contracting Parties)可以只限于其中 3 个类别。
什么时候需要对商标进行描述?
如果基础申请或基础注册包含商标描述,则国际申请必须包含相同的商标描述。
如果商标是彩色的,则你应该列出商标中颜色的部分以及每个部分的相应颜色,例如,“一只身体蓝色、头部为红色、喙为黄色的鸟”。
请勿在商标描述字段中输入任何美国专利商标局外观设计检索代码或其描述,例如,男性剪影编码为 02.01.02。
颜色商标(Colror mark)有什么要求?
商标的彩色部分(Parts of the mark in color):标记的彩色部分:列出标记的彩色部分以及每个部分的相应颜色,例如,“一只身体蓝色、头部为红色、喙为黄色的鸟”。该说明不需要重复商标描述,但必须标识每种颜色中商标的主要部分。
商标中的颜色(Color(s) in the mark):此处仅列出商标中出现的实际颜色。例如,一个正确的条目(Proper entry)可能只包含单个单词“绿色”,也可能包含多种颜色,如“红色、蓝色和黄色”。不应提供其他信息。
上传的彩色图像(Uploaded Color Image):如果你已上传彩色图像,但不想继续使用该彩色图像,则必须返回向导页面,并在问题 1 (Question #1)中回答 "否"。返回 "商标 "部分时,将显示来自美国专利商标局数据库中的原始图像。
什么是优先权要求?
国际申请人可以在提交国际申请之前对在其他国家提交的商标申请提出优先权要求(Priority claim)。如果国际局(IB)认可,国际注册日期可能早于国际申请的提交日期。
较早申请的日期是哪一天?
输入优先权要求所依据的申请的申请日期(Filing date)。
*注:根据《巴黎公约》第四条(c)款(3)项(Article 4(c)(3) of the Paris Convention),
如果从要求/自主张的优先权日(Claimed priority date)算起的六个月期限的最后一天是原属局(Office of origin)不受理提交国际申请请求的日子,而国际注册上有原属局收到上述请求之日,则六个月期限将延长到原属局的下一个工作日; 同样,如果国际注册标有国际局 IB 收到国际申请的日期或其后日期,并且六个月期限的最后一天是国际局不向公众开放的一天,则六个月期限将延长至国际局的下一个工作日。
如果自要求的优先权日起六个月期间的最后一天是原属局不开放的日期,会发生什么情况?
根据《巴黎公约》第四条(c)款(3)项(Article 4(c)(3) of the Paris Convention),如果从要求/自主张的优先权日(Claimed priority date)算起的六个月期限的最后一天是原属局(Office of origin)不受理提交国际申请请求的日子,而国际注册上有原属局收到上述请求之日,则六个月期限将延长到原属局的下一个工作日; 同样,如果国际注册标有国际局(IB)收到国际申请的日期或其后日期,并且六个月期限的最后一天是国际局不向公众开放的一天,则六个月期限将延长至国际局的下一个工作日。
限制声明(Limitation statement)是否会从国际申请中删除商品/服务?
限制(Limitation)允许申请人在具体指定的缔约方对少于国际注册所涵盖的所有商品/服务/类别的商标申请商标保护。
申请人可以申请限制商品和/或服务清单,这可能会影响部分或全部被指定缔约方。这不会将商品和/或服务从国际申请中删除(Remove),也不会影响其在后续指定(Subsequent designation)中的转让能力。
唯一的影响是,国际注册不会将对限制中未指明的商品和/或服务的保护请求扩大到申请中指明的缔约方。
商品和/或服务仍将由国际局(IB)审查,如果被接受,将作为国际注册的一部分在《国际公报》(International Gazette)上公布。国际注册发出后,商品和/或服务可以随时指定到任何缔约方。
先前从国际申请中排除的类别以后可以重新添加吗?
只要维护美国的基础申请或注册,将来就可以提交新的国际申请以扩大对排除类别(Excluded class)的保护。
排除某个类别中的商品和/或服务会将该类别从国际申请中删除。 美国专利商标局不会将排除类别的商品和/或服务信息发送给国际局 (IB),并且后续无法指定该类别。
什么是商品/服务的“部分限制”?
“部分限制”(Partial Limitation)是特定类别的缩减范围的商品和/或服务清单,并扩展到国际申请中的一些或所有指定缔约方。 “部分限制”中列出的商品和/或服务是在被指定缔约方申请保护的唯一商品和/或服务。
什么是商品/服务的“全部限制”?
在“全部限制”(Total Limitation)中,特定类别或类别的全部商品和/或服务清单不会延展到国际申请中的部分或所有被指定缔约方。 该类别仍将是国际注册的一部分,并可随后指定给任何缔约方。
如何在 WIPO 产权组织国际局 IB 开设账户?
要在 WIPO 国际局 (IB) 开立用于结算费用(Settlement of fees)的往来账户(Current account),必须提交一份经签字的开户申请,并支付首笔保证金(Initial deposit)。
WIPO 日内瓦总部只以瑞士法郎(Swiss francs)开立活期账户(Current accounts)。建议初始存款至少为 5,000 瑞士法郎 (CHF)。
有关在WIPO开户的更多信息,请查阅WIPO国际局往来账户(Current Account)网页。
Current Account at WIPO's International Bureau page:https://teasi.uspto.gov/wna/TEASi/common/wipoAccountHelp.html
什么是 IB 账户号码(IB Account Number)?
已在国际局 (IB) 开立的活期账户(Current account)号码。
Current account:https://teasi.uspto.gov/wna/TEASi/common/wipoAccountHelp.html
提交国际注册申请需要支付哪些费用?
除了USPTO的认证费用(Certification fees)外,还必须向 WIPO 支付费用。
提交国际申请时应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WIPO 缴纳的费用包括:(1)基础费用(WIPO处理国际申请的费用)和(2)附加费用或个别费用( Complimentary fee(s) or the individual fee(s)),具体取决于指定的缔约方。
提交任何彩色图像(Color image)都需要支付额外费用(Additional fee)。费用计算可通过WIP规费计算器(WIPO fee calculator)中确定。
费用总额以瑞士法郎折算的美元计算。
欲了解更多详情,请参阅WIPO网站 http://www.wipo.int/madrid/en/fees/
USPTO 认证费用是如何计算的?
USPTO 认证费(USPTO Certification Fee):如果国际申请基于一项基础申请(Basic application)或一项基础注册(Basic registration),则根据国际申请中的类别总数计算,每类别费用为 100 美元。
每个类别仅计算一次,即使该类别在国际申请中为不同缔约方国家(Contracting Party countries)申请了多次(Claimed multiple times)。
当国际申请基于一项以上美国基本申请或注册时,费用为每类 150 美元,而不是每类 100 美元。 这些费用用于以电子方式提交国际申请。 如果以纸质形式(Filed on paper)提交国际申请,费用会更高。
汇率是多少?
这是用于将瑞士法郎(Swiss francs)兑换成美元(U.S. dollars)的汇率(Exchange Rate)。该汇率每日更新,并在表格中填充,以确定提交申请时的应付金额。
什么是付款参考号?
对于已提交并经 WIPO 确认的付款,指分配给该提交(Submission)的具体付款参考号(Payment reference number)。
什么是账户持有人?
在国际局 (IB) 开立的活期账户持有人(Current account holder)的全名(Full name)。
什么是 WIPO 收据号码(Receipt number)?
WIPO 分配的用于确认收到付款的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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