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税务厅的大镰刀

一开始,我也约略听说了日本税务厅征税的事情,但是没当怎么回事,还不太了解确切的落地方案,毕竟到处在收割,多一个日本也很正常,不过当看到落地方案时,也不得不惊呼牛逼,真的牛逼,真的太酸爽了。

以下是 apple news 的官文:


As a result of last year’s change in Japan’s tax regulations, Apple (through iTunes K.K. in Japan) is now designated as a Specified Platform Operator by the Japan tax authority. All paid apps and In-App Purchases, (including game items, such as coins)


sold by non-Japan-based developers on the App Store in Japan will be subject to the platform tax regime. Apple will collect and remit a 10% Japanese consumption tax (JCT) to the National Tax Agency JAPAN on such transactions at the time of purchase. Your proceeds will be adjusted accordingly.


?

由于去年日本税收法规的变更,苹果公司(通过其在日本的子公司 iTunes K.K.)已被日本税务机关指定为“特定平台运营商”。所有由非日本本土的开发者在日本 App Store 上销售的付费应用程序和应用内购买项目(包括游戏道具,例如虚拟货币等)都将被纳入平台税收制度的征收范围。苹果公司将在交易发生时,就上述交易代为收取并缴纳 10% 的日本消费税(JCT)给日本国税厅。您的收入份额将相应进行调整。

https://developer.apple.com/news/?id=bdl07n0d

仔细看这句,当真字少事大:

苹果公司将在交易发生时,就上述交易代为收取并缴纳 10% 的日本消费税(JCT)给日本国税厅。

什么是苹果口中的 “特定平台运营商”,这个在日本国税厅官方网站的《关于消费税的平台课税》一份文档中做了通告,简要记录如下:


关于运营商向日本国内的消费者等提供应用程序发送等电信使用服务(提供面向运营商的电信使用服务除外。以下,称为“提供面向消费者的电信使用服务”),无论是日本国内运营商还是国外运营商,提供该服务的运营商都要进行申报和纳税。

根据消费税法等的部分修改, 2025 年 4 月 1 日以后,国外运营商通过数字平台提供面向消费者的电信使用服务,并且通过特定平台运营商获得提供该服务的报酬,关于该情况视为该特定平台运营商提供了该服务,应进行申报、纳税。

https://www.nta.go.jp/english/taxes/consumption_tax/0024004-028_02.pdf

以上这份通告还是中文的,很贴心。?

为了再三确认起见,再看看日本国税厅的这则英文通告:


According to the partial revision of the Consumption Tax Act, etc. on and after April 1, 2025, if a foreign business provides B2C electronic services via a digital platform and receives the compensation for the provision of such services via a specified platform business,


such services shall be deemed as such specified platform business provides the services and the specified platform business is required to file and pay the consumption tax.


?

根据2025年4月1日及以后生效的《消费税法》等部分修订内容,如果外国企业通过数字平台提供B2C电子服务,并通过指定平台业务收取此类服务的报酬,这些服务将被视为由该指定平台业务提供,且指定平台业务需负责申报并缴纳消费税。

https://www.nta.go.jp/english/taxes/consumption_tax/05.htm

太长不看的总结就是,就结果来说,今年 4 月 1 日起,开发者在日本的内购收入要直接减少 10% 了。

这个税法的要点是,外国企业通过数字平台提供 B2C 电子服务赚钱,那么就要申报缴纳消费税,对,是每一笔消费都收税。苹果公司就是那个 B,日本消费者就是那个 C,苹果公司作为 B 方,在日本的子公司 iTunes K.K. 被日本税务机关指定为“特定平台运营商”,直接下达指令要求报税。

也就是说,举苹果为例,假设按苹果税 30% 算,日本用户在开发者内购付了 100 块,那么会有 10 块钱交给日本税务,剩下 90 块,苹果税收 27 块,开发者拿剩下的 63 块。开发者比原先少了 7 块钱。

刚举例的是苹果,其实对谷歌也同理。

再进一步说,就是不只是开发者,而应该说是开发者,苹果和谷歌等平台,在日本的收入都减少 10% 。

好一个日本武士大镰刀。



会有什么影响

中国开发者在日本市场能获得比较好数据,主力市场在日本的,大头应该是以下几类:

  • 游戏:二次元,角色扮演,放置类,策略类
  • 电商:综合电商和垂直电商
  • 本地化社交和直播
  • AI 伴侣类
  • 日式偏好风格的精品工具

以上这些开发者,恐怕要在 4 月 1 日起面对收入下滑的事实,毕竟 10% 绝对不算很低的下滑。

对 IAA 为核心的独立开发者,反而影响不会很大,因为据我了解和经验,搞 IAA 一般也不会特别看重日本市场,即便是在全球发布无心插柳在某个发达的亚洲地区起量,一般也会是在韩国而不是日本,这和开发者的产品风格,日本市场独特的偏好有一定关系。

那么,开发者会怎么应对呢,我相信为了稳住收入,肯定会有一些开发者不得不选择 “羊毛出在羊身上” 大法,你割我是吧,那我就让用户买单,我加价行不行。

最终,可能开发者,苹果,用户一起肉痛,交保护费的世界达成了。

其实,到目前为止,这些都不是我太关心的,毕竟一个日本市场,其实对大部分开发者,包括我来说都还是无感的。

然而比起这个,更值得关注的是,这种事情恐怕不会是孤立事件,从欧盟,巴西,韩国,再到日本等,全球各个国家你方上台我登场,纷纷针对移动应用这块肥肉挥舞起大刀,这种趋势恐怕不会停下来。日本肯定不会是最后一个,尤其日本这一次简单粗暴的割一成肉的政策,这一纸文书下来一年能割多少,其他国家岂有不效法之理。只能说移动应用今年开发者们是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与苹果斗,与地区斗,与同行斗,苦中作乐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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