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私法声明(Privacy Act Statement)
本隐私法声明旨在告知您为什么国土安全部(DHS)要求提供本表的信息。
授权(Authority):
CBP 7501 表格由 19 U.S.C. 1484 授权,并由 19 CFR 142.11 和 CFR 141.61 规定。
目的(Purpose):
CBP 要求提供此信息以识别进入美国商业的商品,并记录关税和/或已付税款的金额。
常规用途(Routine Uses):
本表格上所要求的信息可能会作为 "常规用途 "与适当的联邦、州、地方、部落或外国政府机构或多边政府组织进行外部共享,以协助国土安全部(DHS)调查或起诉违反法规、规则、条例、命令、许可证或条约的行为,或者当国土安全部(DHS)确定该信息将有助于民事或刑事法律的执行。常规用途的完整清单可在与此表格相关联的记录通知系统“DHS/CBP-001进口信息系统”中找到。该部门的完整记录通知列表可以在该部门的网站上找到:http://www.dhs.gov/system-records-notices-sorns。
未能提供信息的后果(Consequences of Failure to Provide Information):
对于每一笔进口交易,进口商或进口商的代理都必须提供这些信息。未能提供此信息将妨碍 CBP 执行与进口交易文件相关的监管要求,并可能导致进口商或代理受到处罚。
CBP 7501 表格说明(CBP FORM 7501 INSTRUCTIONS)
第 1 项:入境编号(ENTRY NUMBER)
记录 11 位字母数字代码,入境编号由 3 位申报人代码(filer code),7 位入境编号(entry number)和 1 位校验码(check digit)组成。
入境申报人代码(Entry Filer Code)代表 CBP 分配给申报人或进口商的三字符字母数字申报人代码。
入境编号(Entry Number)代表申报人分配的七位数的编号。该编号可以以任何方便的方式分配,但同一编号不能分配给多个 CBP 7501 表格。必须显示前导零。
校验码(Check digit)是根据前 10 个字符计算的。计算校验码的公式可以在附录 1 中找到。
第 2 项:入境类型(ENTRY TYPE)
通过选择所提交的入境摘要类型的两位数代码,记录适当的入境类型代码。代码的第一个数字标识入境的一般类别(即, consumption = 0, informal = 1, warehouse = 2)。第二个数字进一步定义了入境类别中的特定处理类型。应使用以下代码:
消费入境(Consumption Entries):
免税 | Free and Dutiable | 01 |
配额/签证 | Quota/Visa | 02 |
反倾销/反补贴税 (AD/CVD) | Antidumping/Countervailing Duty (AD/CVD) | 03 |
评估 | Appraisement | 04 |
船舶维修 | Vessel Repair | 05 |
自贸区消费 | Foreign Trade Zone Consumption | 06 |
配额/签证和反倾销/反补贴税的组合 | Quota/Visa and AD/CVD Combinations | 07 |
递延税 | Duty Deferrals | 08 |
非正式入境(Informal Entries):
免费和应税 | Free and Dutiable | 11 |
纺织品以外的配额 | Quota Other than Textiles | 12 |
仓库入境(Warehouse Entries):
仓库 | Warehouse | 21 |
重新入库 | Re-Warehouse | 22 |
临时进口债券 | Temporary Importation Bond | 23 |
贸易博览会 | Trade Fair | 24 |
常设展览 | Permanent Exhibition | 25 |
自贸区准入 | Foreign Trade Zone Admission | 26 |
仓库提货(Warehouse Withdrawal):
用于消费 | For Consumption | 31 |
配额/签证 | Quota/Visa | 32 |
反倾销/反补贴 | AD/CVD | 34 |
配额/签证和反倾销/反补贴的组合 | Quota/Visa and AD/CVD Combinations | 38 |
政府入境(Government Entries):
国防合同管理司令部(DCMAONY)军事专用(P99 申报人) | Defense Contract Management Command (DCMAONY) Military Only (P99 filer) | 51 |
任何美国联邦政府机构(除DCMAONY外) | Any U.S. Federal Government agency (other thanDCMAO NY) | 52 |
注意:当紧急战争物资备案进口商不是政府机构时,应酌情使用入境类型代码(entry type codes)01、02、03等。
运输入境(Transportation Entries):
直接运输 | Immediate Transportation | 61 |
运输和出口 | Transportation and Exportation | 62 |
直接出口 | Immediate Exportation | 63 |
自动化代理接口(ABI)处理需要一个 ABI 状态指标。该指标必须记录在入境类型代码项(entry type code block)中。仅针对具有 ABI 状态的入境摘要显示,并且必须以以下列格式之一显示:
ABI/S = 以支票或现金支付的 ABI 报表(ABI statement)
ABI/A = 通过自动票据交换所(ACH)(Automated Clearinghouse)支付的 ABI 报表(ABI statement)
ABI/P = 每月定期支付的 ABI 报表(ABI statement)
ABI/N = ABI 摘要未在报表中支付
注意:可使用斜杠(/)或连字符(-)来分隔 ABI 和指标(即 ABI/S 或 ABI-S)。
"LIVE"入境是指在估计入境关税时提交入境摘要文件(entry summary documentation)。Warehouse withdrawals 总是被视为 "LIVE "入境。当显示“LIVE”入境/入境摘要时,需要以以下格式显示附加指标:
ABI/A/L = 通过 ACH 支付的 ABI 报表的 "LIVE "入境/入境摘要
ABI/N/L = ABI“LIVE”入境/入境摘要未在报表上支付
"LIVE" 或 "L" = 非 ABI “LIVE” 入境/入境摘要
第 3 项:摘要日期(SUMMARY DATE)
记录向 CBP 提交入境摘要(entry summary)的月份、日期和年份(MM/DD/YYYY)。入境摘要的记录副本将由申报人在提交入境摘要时加盖时间戳。如果是在 ABI 报表上提交的入境摘要,则只有报表需要加盖时间戳。
在提交入境/入境摘要之前,不应打印或键入此项。对于 ABI 报表条目(ABI statement entries),此字段的使用是可选的。时间戳将作为条目摘要(entry summary)的日期。
申报人将在此项上方的表格右上部分记录适当的团队编号(team number)(三个字符的团队编号代码)。对于ABI入境摘要(ABI entry summaries),团队编号是由 CBP 的自动化系统在摘要处理输出信息中提供。
第 4 项:担保人编号(SURETY NO)
记录三位数的数字代码,以确定海关债券(Customs Bond)的担保公司。这个代码可以在 CBP 301 表格的第 7 项中找到,或者通过 CBP 的自动化系统向 ABI 申报人(ABI filers)提供,通过进口商保证金(importer bond)查询交易。对于美国政府的进口和不需要担保的入境类型(entry types),代码 999 应该出现在这一栏。当使用现金或政府证券代替担保人时,使用代码 998。
第 5 项:债券类型(BOND TYPE)
记录个位数的数字代码,如下所示:
0 - 美国政府或不需要保证金(bond)的入境类型(entry types)
8 - 连续(Continuous)
9 - 单笔交易(Single Transaction)
对于按照 19 C.F.R.§10.101(d) 的规定担保的政府条目(government entries),债券类型(Bond type)“0”应结合担保代码(surety code)“999”使用。
当以现金或政府证券代替担保时,债券类型(Bond type)为"8"或"9 "(视情况而定)应结合担保代码"998"使用。
当担保(surety)已根据 19 C.F.R.§142.4 (c) 豁免时,债券类型“9”应结合担保代码“999”一起使用。一个单一的入境保证金(A single entry bond)应附在入境摘要包(entry summary package)中。
第 6 项:港口代码(PORT CODE)
利用《协调关税表》(HTS)附件 C 中所列的附表 D,海关区域(Customs District)和港口代码,记录美国港口代码(U.S. port code)。该港口是商品根据 entry 进入或根据即时交货许可放行的地方。使用以下格式:DDPP(无空格或连字符)。
第 7 项:入境日期(ENTRY DATE)
记录货物放行的月、日、年(MM/DD/YYYY),但即时交货(immediate delivery)、配额货物(quota goods)或申报人要求在放行前另选日期的情况除外(见19 C.F.R. §141.68)。申报人有责任确保入境/入境摘要表(entry/entry summaries)显示的入境日期(entry date)是提交的日期(即时间戳日期)。仓库提货(warehouse withdrawal)的入境日期是提货的日期(the date of withdrawal)。
第 8 项:进口承运人(IMPORTING CARRIER)
对于通过船舶抵达美国的商品,记录从国外起运港(port of lading)到美国第一个卸货港(port of unlading)的船只名称。不要用船舶标识码代替船舶名称。根据 HTS 的一般统计说明(General Statistical Note)1(a)(ii),不需要报告船旗。对于通过空运抵达美国的商品,请记录对应于将商品从国外最后一个提货机场运送到美国第一个卸货机场的航空公司名称的两位数 IATA 字母代码。
如果承运人文件(carrier file)中不包含特定的承运人代码,加拿大航空公司使用“C”,其他外国航空公司使用“F”,美国航空公司使用“*U”。
这些名称只应用于未知的包机和私人飞机。当私人飞机以自己的动力(渡轮)进入时,将使用“**”。
对于通过船舶或航空以外的运输方式到达美国的商品,请留空。
不要记录在美国首次提货后运输商品的国内承运人的名称。
对于从美国自贸区(FTZ - U.S. Foreign Trade Zone)抵达关境(customs territory)的商品,请填写“FTZ”,后跟 FTZ 编号。使用以下格式:FTZ NNNN
第 9 项:运输方式(MODE OF TRANSPORT)
使用以下两位数的数字代码记录进口商品从最后一个外国进入美国到达港的运输方式:
10 - 船舶,非集装箱(包括在美国第一个卸货港装船的所有货物,无论后来如何处置;驳船、陆桥和 LASH 均包括在内)。如果集装箱状态未知,但货物确实是通过船只到达的,请使用此代码。
11 - 船舶,集装箱(Vessel, container)
12 - 边境,水运(用于船舶专门用于在美国和毗邻国家之间运送汽车、卡车和/或轨道车,运载乘客、行李和/或货物和商品的情况)。
20 - 铁路,非集装箱 (Rail, non-container )
21 - 铁路,集装箱( Rail, container )
30 - 卡车,非集装箱(Truck, non-container)
31 - 卡车,集装箱(Truck, container)
32 - 汽车(Auto)
33 - 徒步(Pedestrian)
34 - 公路,其他(Road, other)
40 - 航空,非集装箱(Air, non-container)
41 - 航空,集装箱(Air, container)
50 - 邮寄(Mail)
60 - 乘客,手提(Passenger, hand-carried)
70 - 固定运输设备(包括管道、发电站等)
对于从美国自贸区(FTZ)到达关境(customs territory)的商品,请留空。
第 10 项:原产国(COUNTRY OF ORIGIN)
使用位于 HTS 附件 B 中的国际标准化组织 (ISO) 国家代码记录原产国。
原产国是指任何物品的制造、生产或生长的国家。如果该物品由在一个以上的外国领土或国家,或美国的岛屿属地生产、衍生或加工的材料组成,它应被视为该外国领土或国家,或岛屿属地的产品,在那里它最后经历了重大转变。仅出于 CBP 7501 表格报告的目的,当商品在进行 HTS 标题 9802 下的维修、改造或组装后被送回美国,原产国应显示为进行维修、改造或组装的国家。
当商品在原产国以外的国家开局发票或从其出口时,应注明实际原产国,而不是开票国或出口国。
当一个入境摘要(entry summary)涵盖了来自一个以上原产国的商品时,在这一栏记录 "MULTI "一词。
在第 27 栏中,在行号的正下方,以字母 "O "为前缀,表示每个行项对应的 ISO 代码。
如果行项按发票分隔,请注明每张发票对应的 ISO 代码。
加拿大原产地货物特别说明:
加拿大原产地货物的 ISO 国家代码 "CA "将不再报告为原产国。从 1997 年 5 月 15 日起,加拿大的省份代码将取代 "CA "代码。
在下列情况下,除了省份代码外,还可以接受 "CA"。
从仓库提取货物用于消费。(Withdrawals of goods from warehouses for consumption.)
外贸区的货物进入美国的商业领域。(Entries of goods from Foreign Trade Zones into the Commerce of the U.S.)
非正式入境。(Informal entries.)
从加拿大以外的国家进口的加拿大原产货物。
未从入境摘要中认证的货物选择条目(selectivity entries),即只提供入境数据的完整货物选择条目或边境货物选择条目。
专门用于其他政府机构的数据元素,如FDA、DOT和EPA,只允许使用 "CA "作为原产地代码。
关于报告加拿大原产地货物的正确 ISO 国家代码的其他信息,请参见 CSMS# 97-000267 和 02-000071
第 11 项:进口日期(IMPORT DATE)
对于通过船舶抵达美国的商品,记录从外国运输该商品的进口船舶到达美国港口范围内并打算卸货的月、日和年(MM/DD/YYYY)。
对于通过船舶以外的方式到达美国的商品,应记录该商品抵达美国港口范围内的月、日和年(MM/DD/YYYY)。
对于从美国自贸区(U.S. FTZ)进入关境(customs territory)消费的商品,根据 19 C.F.R. § 146.63,如果进口日期(import date)不是从自贸区移出的日期,请留空。
对于从美国自贸区(U.S. FTZ)转移到关境(customs territory)保税仓库(bonded warehouse)的商品,根据 19 C.F.R. § 146.64,报告进口的月、日和年 (MM/DD/YYYY)。
第 12 项:提单(B/L)或航空运单(AWB)号码(BILL OF LADING (B/L) OR AIR WAYBILL (AWB) NUMBER)
记录将货物运送到美国的国际承运人在舱单上分配的号码。
船舶或铁路运输的每个提单号码必须符合由 2 个元素组成的独特格式。第一个元素包括独特的提单号码的前四个字符,是提单签发人的标准承运人阿尔法代码(SCAC-Standard Carrier Alpha Code)。第二个元素可以是不超过 12 个字符的任意长度,并且可以是字母和/或数字。使用以下格式:ABCD1234567
如果多个提单(bills)与一个入境摘要(entry summary)相关联,请在第 28 栏的顶部或在一个单独的附件中列出其他提单或 AWB 航空运单号码。
第 13 项:制造商 ID(MID)(MANUFACTURER ID (MID))
这一项是为了提供制造商/托运人的识别代码。此代码通过构造代码来标识商品的制造商/托运人(manufacturer/ shipper)。获取代码的方法见附录 2 。就本代码而言,制造商应解释为发票开具方(制造商或其他直接供应商)。发票开具方的名称和地址(其发票随附于 CBP entry)应用于构造 MID。在 CBP 7501 表格上提交的所有入境摘要(entry summaries)和条目/条目摘要(entry/entry summaries),包括非正式入境(informal entries),都需要填写制造商/托运人识别代码。
对于纺织品货物,制造商应解释为指根据 19 CFR 102.23(a) 和 19 CFR 第 102 部分附录-纺织品和服装制造商标识的实际制造商。
非纺织品货物可以使用开票方(制造商或其他直接供应商)。
当一个入境摘要(entry summary)涵盖了一个以上制造商的商品时,在这一栏中记录 "MULTI "一词。在第 28 栏(column)中,指明与每个行项目对应的 MID 代码。如果一个特定的 HTS 编号有多个供应商,则每个 MID 都需要单独的行项目。
第 14 项:出口国(EXPORTING COUNTRY)
使用 HTS 附件 B 中的 ISO 国家代码记录出口国。
出口国是指商品作为商业的最后一部分,且商品从该国运往美国而不存在转移的可能性的国家。
当一个入境摘要(entry summary)涵盖了一个以上的出口国的商品时,请在这一栏记录 "MULTI "字样。在第 27 栏中,在行号的正下方,以字母 "E "为前缀,指出每个行项对应的 ISO 代码。如果行项目按发票分隔,请注明每一张发票对应的 ISO 代码。
对于从美国自贸区(U.S. FTZ)进入关境(customs territory)的商品,如果涉及多个出口国家,请注明价值最大的出口国家。如果商品是退回的美国货物,申报人选择支付关税,只申报第 1 - 97 章 HTS 编号,则申报发票国或出口国。当原产国为美国时,出口国美国将不被接受。
第 15 项:出口日期(EXPORT DATE)
对于通过船舶出口的货物,记录承运人离开出口国最后一个港口的月、日、年(MM/DD/YYYY)。
对于空运出口的货物,记录飞机离开出口国最后一个机场的月、日、年(MM/DD/YYYY)。
对于来自加拿大或墨西哥的陆运货物以及提货港位于出口国以外的货物(例如,货物从瑞士出口,但从德国汉堡装运),请记录货物越过出口国(本例中为瑞士)边境的月、日、年(MM/DD/YYYY)。
对于邮寄货物,记录出口的月、日和年(MM/DD/YYYY),如收件人通知 CBP 表格 3509 中所述。
对于从美国自贸区(U.S. FTZ)进入关境(customs territory)的货物,请留空。
当入境摘要(entry summary)包含多个出口日期的商品时,在这一栏中记录“MULTI”一词。在第 27 栏中,在行号正下方,指明与每个行项目对应的日期。如果行项目按发票分开,请注明每张发票对应的日期。
对于纺织品,请参阅第 33(d) 栏说明中的签证号码/资格证书/出口证书下列出的附加要求。(VISA NUMBER/CERTIFICATE OF ELIGIBILITY/EXPORT CERTIFICATE)
第 16 项:即时运输(IT)编号(IMMEDIATE TRANSPORTATION (IT) NUMBER)
记录从 CBP 7512 表格中获得的 IT 编号,从过境航空货物舱单(TACM)中获得的 AWB 编号,或自动舱单系统(AMS)的 in-bond(MIB)移动编号。
当一个入境摘要(entry summary)包含多个 IT 的商品时,请在第 28 栏的顶部或单独的附件上放置额外的 IT 编号和相关的 IT 日期。
如果商品通过 IT 进入美国自贸区(U.S. FTZ),当商品被移出该区域时,IT 编号不需要记录在 CBP 7501 表格上。
第 17 项:IT 日期(I.T. Date)
记录从 CBP 7512 表格、TACM 或 AMS MIB 记录中获得的月、日和年 (MM/DD/YYYY)。
当一个入境摘要(entry summary)包含多个 IT 的商品时,在第 28 栏的顶部或单独的附件上放置额外的 IT 编号和相关的 IT 日期。
注意:IT 日期不能早于进口日期。
第 18 项:缺少的文件(MISSING DOCUMENTS)
记录适当的文件代码编号,以表明在提交入境摘要(entry summary)时没有可用的文件。最多可以使用两个代码。只有那些需要与入境摘要一起提交的文件才应在入境摘要中收取保证金(bond charge)。
应使用以下代码:
01 - 商业发票
10 - CBP FORM 5523 (19 C.F.R. § 141.89) (鞋类可选)
16 - 更正后的商业发票(19 C.F.R. § 141.89 等)
17 - 其他机构表格(19 C.F.R. § Part 12)
19 - 秤重(Scale weight)
21 - 咖啡表O(Coffee Form O)
22 - 化学分析
23 - 结果报告
26 - 装箱单(19 C.F.R. § 141.86(e))
98 - 以上未指明的
99 - 如果缺少三份或更多的文件,请记录第一份文件的代码,并插入代码 "99 "以表示缺少多于一份的额外文件。
如果某份文件在提交入境摘要(entry summary)前已被放弃,或在提交入境摘要(entry summary)时未被要求,则不应将其记录为缺失文件。
请注意,以下表格不能放弃,申报人有义务在适当的时限内提交这些表格:
14 - (租赁声明)Lease Statements (19 C.F.R. § 10.108)
15 - (重熔证书)Re Melting Certificate (19 C.F.R. § 54.6(a))
18 - (免税入境证书)Duty Free Entry Certificate (19 C.F.R. § 10.102; 9808.00.3000)
20 - (最终使用证书)End Use Certificate (19 C.F.R. § 10.138)
第 19 项:外国提货港(FOREIGN PORT OF LADING)
对于通过船舶运抵美国的货物,记录 "附表K" Schedule K(按地理贸易区域和国家划分的外国港口分类)中所列的外国港口的五位数字代码,该港口是运送货物到美国的船舶实际装载的地方。
“附表K”可在以下网址检索:http://www.iwr.usace.army.mil/ndc/wcsc/scheduleK/schedulek.htm
如果没有提供实际的港口名称,则使用 "all other ports" 代码来表示将货物装载到美国的船只上的国家。
如果一个入境摘要(entry summary)涵盖了多个外国提货港的商品时,请在这一栏中记录 "MULTI "字样。在第 27 栏中,在行号的正下方,指明每个行项对应的代码。当行项按发票(invoice)分隔时,请注明每张发票对应的代码。
当货物通过船舶以外的运输方式运输时,请留空。
对于从美国自贸区(U.S. FTZ)进入关境(customs territory)的货物,请留空。
第 20 项:美国卸货港(U.S. PORT OF UNLADING)
记录商品从进口船只、飞机或火车上卸货的美国港口代码。不要显示港口的名称而不是数字代码。
对于通过船舶、铁路或航空以外的运输方式抵达美国的的商品,请留空。
对于从美国自贸区(U.S. FTZ)到达关境(customs territory)的商品,请留空。
第 21 项:货物位置/一般订单 (GO) 编号(LOCATION OF GOODS/General Order (GO) Number)
如果入境摘要(entry summary)作为入境/入境摘要(entry/entry summary),记录可供检查货物的码头或地点。对于空运货物,请记录航班号。如果有设施信息和资源管理(FIRMS)代码,则必须使用它们来代替码头/地点。
如果入境摘要(entry summary)用于已放入 GO 的商品,则按以下格式记录 CBP 分配的编号:G.O. NNNNNNNNNNNN
如果入境摘要(entry summary)用于存放在保税仓库(bonded warehouse)的商品,请记录将交付货物的保税仓库的名称和 FIRMS 代码。
第 22 项:收货人编号(CONSIGNEE NUMBER)
记录收货人的美国国税局(IRS)雇员识别号码(EIN),社会安全号码(SSN),或 CBP 分配的编号。
这个编号必须反映出通过 CBP 5106 表格或其电子等效文件向 CBP 提交的有效识别编号。当收货人编号与记录在案的进口商编号相同时,可以使用 "SAME "一词来代替重复记录在案的进口商编号。
只能使用以下格式:
IRS EIN:NN-NNNNNNN
IRS EIN 带后缀:NN-NNNNNNNXX
SSN:NNN-NN-NNNN
CBP 分配的编号:YYDDPP-NNNNN
对于合并货物,在此项输入零,按照上面显示的 IRS EIN 格式(即00-0000000)。在入境摘要(entry summary)上报告零只限于合并货物和合并入境摘要(entry summaries)。
第 23 项:进口商编号(IMPORTER NUMBER)
记录 IRS EIN、SSN 或 CBP 分配的进口商记录编号。正确的格式列在收货人编号的说明下。
第 24 项:参考编号(REFERENCE NUMBER)
记录将向其发送退款、账单或延期或暂停清算通知的个人或公司的 IRS EIN、SSN 或 CBP 分配的编号(如果不是记录在案的进口商,并且只有在 CBP 4811 表格存档的情况下)。正确的格式列在收货人编号的说明中。不要使用此项来记录任何其他信息。
第 25 项:最终收货人名称和地址(ULTIMATE CONSIGNEE NAME AND ADDRESS)
在入境摘要(Entry Summary)记录购买货物的个人或公司的名称和地址时,如果是托运的货物,则记录货物被托运给谁。如果不知道这些当事人,请说明货物将被运往谁的场所。如果此信息与记录在案的进口商相同,则留空。
注意:对于快递托运货物和陆路边境货物,入境摘要(Entry Summary)记录货物为其发货的个人或公司的名称和地址。帐户方是实际所有人,他是货物所有权的持有人。
在标明州的空格中,报告在提交入境摘要(entry summary)时已知的进口货物的最终目的地州。如果货物的目的地不只一个州,或者如果入境摘要代表的是合并货物,请报告总价值最高的目的地州。如果在这两种情况下,这一信息不详,则应按顺序报告最终收货人所在的州或入境申报的州。然而,在使用这两种方法中的任何一种之前,申报人应作出真诚的努力,以确定进口货物将被交付的州。在所有情况下,报告的州代码应来自标准的邮政的双字母的州或地区缩写。
在仓库提货(warehouse withdrawal)时,应在该项的底部记录原始入库编号(original warehouse entry number)。
第 26 项:记录在案的进口商名称和地址(IMPORTER OF RECORD NAME AND ADDRESS)
记录进口商的名称和地址,包括标准邮政两字母的州或地区缩写。备案进口商被定义为货物的所有人或购买者,或者在所有人、购买者或收货人指定的情况下,为有执照的报关行。如 19 cfr§141.1(b) 所述,备案进口商是负责支付所有关税并满足因进口而产生的所有法定和监管要求的个人或公司。发票上显示的备案进口商应该是 CBP 7501 表上的同一方,除非 CBP 表上反映的是一个有执照的报关行。
第 27 栏:行号(LINE NUMBER)
记录适当的行号,按顺序,从数字 001 开始。
“line number” 是指来自一个国家的商品,由一行涵盖,其中包括净数量(net quantity),输入值(entered value),HTS 编号(HTS number),费用(charges),税率和关税(rate of duty and tax)。但是,某些行号实际上可能包含多个 HTS 编号和值。例如,HTS 第 98 章中的许多项目(items)都需要双 HTS 编号。使用美国部件在国外组装的物品需要 HTS 编号 9802.00.80 以及第 1 章至第 97 章中规定的相应报告编号。
此外,HTS 第 91 章中的许多项目(items)需要多达四个 HTS 编号。例如,可归类为子目 9101.11.40 的手表,须分别显示机芯、表壳、表带、表带或表链及电池的适当报告编号及税率。作为海关约束性裁决对象的每种商品也需要单独的行项目。正确的格式列在 HTS 编号的说明下。
如果报告编号前有指定特殊项目的字母字符(即,NAFTA="CA "或 "MX";GSP="A"),则该指标应放在第27栏,直接放在行号下面。特别项目指标(SPI-special program indicator)应在同一行中右对齐,并紧接在它所适用的 HTS 编号之前。如果一个行项目需要一个以上的 HTS 号码,则将 SPI 与税率所依据的 HTS 编号放在同一行。如果使用了多个 SPI,那么确定税率的主要指标应首先显示,然后是句号,紧接着是次要的 SPI。
如果在第 10、14、15和/或 19 项中记录了 "MULTI",相应的代码或日期应显示在 SPI 下面的第 27 栏中。对于有多个要素的项目(items),请参见具体说明。
第 28 栏:货物描述(DESCRIPTION OF MERCHANDISE)
应在第 28 栏的顶部报告对物品的描述,详细到可以根据 HTS 中适当的统计报告编号对其进行分类。CBP HTS 数据库中的标准定义可以满足此要求。
对于仓库提货(warehouse withdrawal),CBP 7501 表格的所有副本必须在第 28 栏的顶部清楚地标明 "WAREHOUSE WITHDRAWAL FOR CONSUMPTION",如果适用的话,后面还要标明 "FINAL WITHDRAWAL"。接下来是 "保税金额"(Bonded Amount)(提货前仓库账户中的数量),"提货"(Withdrawal)(提货的数量)和 "余额"(Balance)(提货后仓库中剩余的数量),如 19 C.F.R. §144.32(a) 所要求。
CBP 7501 表格所包含的商品提货权(the right to withdraw the merchandise)的转让,将通过在转让完成前包括主要负责支付关税的人的姓名、手写或传真签名来确定。该背书应显示在第28栏的 "余额 "(Balance)之后。当有通过电子资金转账(EFT)支付的递延税款时,在此部分需要有以下说明:
电子资金转账 Electronic Funds Transfer (EFT)
延期缴税 Tax Payment Deferred
XXX Distillers, Inc.
IRN: XX-XXXXXXX-XX
ALC: ########
电子转账付款日期 EFT Payment Date: month/day
如果递延税(deferred tax)不通过 EFT 支付,则"递延税 "(DEFERRED TAX)的字样应显示在本栏顶部的 "用于消费的仓库提货 "字样(WAREHOUSE WITHDRAWAL FOR CONSUMPTION)之后。
第 29 栏
不要记录列标题字母,仅以正确格式记录所需数据。
A. HTS编号(HTS NUMBER)
记录适当的完整 10 位 HTS 项目编号。此项目编号应左对齐。在 10 位数字中使用的小数点与其在 HTS 中出现的完全相同。使用以下格式:4012.11.4000
如果需要多个 HTS 编号,请遵循相应HTS章节的统计标题说明中的报告指示。
如果 HTS 编号需要 SPI,请参阅第 27 栏(Column 27)说明。
对于具有约束力的关税分类裁决(binding tariff classification ruling)所涵盖的每一个项目(item),请在相应行项目的HTS号码正下方直接报告裁定编号(在适用的裁定函中提供)。在裁决编号前加注缩写 "RLNG"。对于归入同一税则分类号(same tariff classification number)但未被有约束力的税则分类裁决明确涵盖的项目,请为该项目提供单独的行项。
对于需要在同一区域报告多个数据元素(即类别编号和/或制造商标识号)的行项目,其层次结构应如下所示:
类别编号 Category Number
制造商识别号 Manufacturer Identification Number
裁定编号 Ruling Number
申报裁定编号或预批指标的正确格式分别如下:
INDCTR 356780
RLNG 654321
对于根据 HTS 的 GRI 3(b) 或 3(c) 可归类的套件(sets),请在第 30 栏报告该套装的税率所依据的HTS编号。在这个编号前加上 SPI 的 "X"。在相应的栏内报告已分类的货物的总价值、数量和费用,以及所有适用的关税(duties)、税款(taxes)和费用(fees)。此外,该套件中的每一项物品(article)(包括以“X”为前缀指定的项)都应在单独的一行中报告,就像它被单独归类一样。在这些 HTS 编号前面加上 SPI 的“v”。报告每个与 "V "SPI 相关的物品的数量和价值。
所有其他报告要求,包括但不限于配额、签证、许可证和其他政府机构的要求,应在报告时连同适当的 HTS 编号和 SPI “v” 一起提交。"X " 和 "V "都应在第 27 栏 中右对齐,紧接在 HTS 编号之前,并与适用的 HTS 编号在同一行。
B. AD/CVD 案例编号(AD/CVD CASE NUMBER)
在 HTS 编号的正下方,注明由商务部(Department of Commerce)、国际贸易管理局(International Trade Administration)分配的相应 AD/CVD 案例编号。应使用以下格式:
A000-000-000 -or- A-000-000-000 (AD)
C000-000-000 -or- C-000-000-000 (CV)
仅当制造商和/或出口商属于 AD/CVD 案例的“所有其他(All Other)”或国家范围的规定时,才应使用后缀为 000(例如 A-000-000-000)的案例编号。
在以下情况下,案例编号(case numbers)的应用应遵循此层次结构:
出口商有自己的费率(rate),使用分配给出口商的案例(case)。
出口商没有自己的案例(case),使用分配给制造商/生产商的案例(case);或分配给出口商/制造商组合的案例;或
出口商、制造商/生产商或出口商/生产商组合都没有自己的案例(case),使用后缀为 000 的 "所有其他(all others)"案例。
当允许并使用担保(bonding)时,记录 "担保代码(Surety Code) "和担保编号 [例如,(Surety Code #123)]。如果以现金或政府证券代替担保,则记录 "Surety Code #998"。
C. 类别编号(CATEGORY NUMBER)
在 HTS 编号正下方记录每个单独行的纺织品类别(如适用)。使用以下格式:CAT NNN
D. 其他费用(OTHER FEES)
在相关行信息的正下方,在与第 33 栏(column 33)的适用费率相同的行上,指明适用的任何其他费用(fee)、收费(charge)或征收(exaction)。例如包括牛肉费、蜂蜜费、猪肉费、棉花费、港口维护费(HMF)、糖费和货物处理费(MPF)。除 HMF 外,所有费用均按行项报。HMF 可以在行项目级别(line item level)显示,也可以显示在摘要(summary)第一页第 29 栏的底部。
第 30 栏
不要记录列标题字母,仅以正确格式记录所需数据。
A. 毛重(GROSS WEIGHT)
以公斤为单位报告所有运输方式进口商品的总运输毛重(gross shipping weight)。毛重必须在输入值(entered value)在同一行(same line)上报告。
如果在一行项(line item)上显示多个值(value),则在一行项目的第一个关税编号上记录毛重。请将毛重记录在该行项第一个税号(tariff number)的同一行(same line)。必须提供每一行项的毛重信息。如果无法提供每个行项的毛重,则应估算并报告大致的运输重量(shipping weight)。估计重量的总和应等于实际运输毛重(actual gross shipping weight)。对于多行摘要(multi-line summaries),不需要显示总毛重。
对于用升降厢式货车、货运厢式货车或类似的大型外部集装箱运载的集装箱货物,此类集装箱的重量不应计入商品的总毛重内。
B. 舱单数量(MANIFEST QUANTITY)
如果入境摘要(entry summary)作为入境/入境摘要(entry/entry summary),请注明提单(B/L)或 AWB 上报告的舱单数量。
如果多个账单(bills)与一个入境/入境摘要(entry/entry summary)相关联,请注明提单(B/L)或AWB上报告的舱单数量,并在第 28 栏顶部列出相应的提单或 AWB 编号。
第 31 栏:以HTS为单位的净数量(NET QUANTITY IN HTS UNITS)
当 HTS 中规定了 HTS 编号的计量单位时,应以规定的计量单位报告净数量,并在净数量数字后显示计量单位。出于统计目的,以整数记录数量,除非CBP的其他目的需要单位的分数。分数必须以小数表示。
当数量单位(units of quantity)一栏中出现 "X "时,第 31 栏中不需要报告数量。(毛重仍须在第 30 栏中报告)。
当为同一物品显示两种计量单位时,请以指定的计量单位报告两者的净数量。物品的价值应以第一个计量单位报告,除非第二个计量单位后面有一个 "V",表示物品的价值应按该计量单位报告。
示例:货物包含 50 打 T 恤,每打重 1 公斤,每打价值 10 美元。报告如下:
第 29 栏(COLUMN 29) | 第 30 栏(COLUMN 30) | 第 31 栏(COLUMN 31) |
6205.20.2065 | 50 doz. 50 kgs |
500 |
第 32 栏
不要记录列标题字母,仅以正确格式记录所需数据。
A. 输入值(ENTERED VALUE)
根据 19 U.S.C.§1401a 的定义,记录所有商品的美元价值。
将每个行项的值记录在与 HTS 编号相同的行上。
如果评估 AD/CVD(反倾销/反补贴)所需的值与输入的值不同,请在这一栏的括号内记录金额(amount),与AD/CVD(反倾销/反补贴)案例编号和税率在同一行。如果报告的值不是交易价值,如果批准核对(reconciliation),则应该稍后在核对分录(Reconciliation Entry)(09类)或其他替代方式下进行报告。
以整美元为单位报告值,四舍五入到最接近的整美元(如果为一个行项输入的总值小于 50 美分,则报告为“0”)。省略美元符号。
在第 35 项中报告所有行项(line items)的总输入值(total entered value)。
B. 收费(CHGS)(CHARGES (CHGS))
以美元记录运费(freight)、保险(insurance)和所有其他费用(all other charges)、成本(costs)和开支(expenses)的总成本(aggregate cost),这些费用是在出口国的出口港口将货物从承运人旁边带出来,并在美国的第一入境口岸(the first U.S. port of entry)将货物放在承运人旁边时发生的。不包括美国进口关税。对于源自加拿大或墨西哥的陆路运输,这些费用应包括运费、保险以及将商品从加拿大或墨西哥的原产地(商品开始运往美国的地点)运至美国第一个入境口岸所发生的所有其他费用、成本和开支。
对于每个 HTS 编号,该值应以整数形式显示。它应放在输入值(entered value)的下方,并用字母“C”标识(例如,C550)。省略美元符号。
对于以运输方式代码为 60(徒步、手提)输入的商品无需申报费用。
C. 关系(RELATIONSHIP)
按照 19 C.F.R.§152.102(g) 的定义,记录交易是否发生在关联方(related parties)之间,在关联(related)一栏中填写“Y”,在非关联(not related)一栏中填写“N”(可以用 "related "和 "not related "来代替 "Y "或 "N")。当适用于整个入境摘要(entry summary)时,"Y "或 "N "可以一次性记录在第 32 栏的顶部,也可以在输入值(entered value)和费用(charges)下面的每个行项中记录。当各行项关系不同时,"Y "或 "N "必须记录在每一个行项上。
第 33 栏
不要记录列标题字母,仅以正确格式记录所需数据。
A. HTS 税率(HTS RATE)
记录 HTS 中指定的分类项目(classified item)的关税税率:free, ad valorem, specific 或 compound。
第 29 栏(COLUMN 29) | 第 33 栏(COLUMN 33) |
6201.19.1010 Free | 6201.19.9060 2.8% |
B. 反倾销/反补贴税率(AD/CVD RATE)
记录商务部(Department of Commerce)指定的反倾销/反补贴税率,与第 29 栏所示的各反倾销/反补贴案例号(case number(s))相对应。
C. I.R.C. 税(I.R.C. RATE)
记录 HTS 中指定的分类项目(classified item)的税率,或记录 CBP 批准的公制换算税率(metric conversion tax rate)。
如果 I.R. 税是递延(deferred)的,在I.R. 税之前加上“DEF”。将金额(amount)显示在第 34 栏(column)和第 38 项(block),但不包括在第 40 项(block)的“总额”(Total)中。
根据 26 U.S.C.§5232(a) 规定的递延税(Deferred I.R. tax)应在 CBP 7501 表格第一页的第 33 和 34 栏(column)底部注明为“IRS DEF 5232(a)”。递延税金额(The deferred I.R. tax amount)不应显示在第34栏(column)、第38项(block)或第40项(block)。
D. 签证号/合格证/出口证(VISA NUMBER/CERTIFICATE OF ELIGIBILITY/EXPORT CERTIFICATE)
记录字母 "V "或 "C",后跟与每一行相关的签证/证书号码(Visa/certificate numbers)。签证/证书号码通常由九个字母数字字符组成。第一个字符是数字,第二和第三个字符是字母,第四到第九个字符会有所不同,具体取决于贸易协定(trade agreement)。
签证/证书的第一个位置代表出口年份、证书生效的年份(例如出示日期)或诸如非洲增长和机会法案 (AGOA) 索赔要求的分组。第二和第三位代表 ISO 原产国代码。第四至第九位代表由外国政府颁发的唯一号码。
有关格式的具体信息,请参阅在每个配额期开始时发布的配额书汇款(QBT - Quota Book Transmittals)或纺织品书汇款(TBT - Textile Book Transmittals)。TBT 是在新的贸易立法(new trade legislation)或自由贸易协定(free trade agreements)实施时发布的。这些参考资料可以在以下网址找到:
http://www.cbp.gov/xp/cgov/import/textiles_and_quotas/
如果商品包含多个签证/证书,那么必须为每个签证/证书号码显示单独的行项(line items)。所有签证号(visa numbers)和那些有资格享受与关税税率配额有关的减税条件所需的证书必须记录在第 33 栏。上述说明不适用于美国农业部(U.S.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颁发的农业许可证。
当原产国与出口国不同,签证/证书根据出口日期签发,或配额(quota)根据出口日期确定时,在第 33 栏填报从原产国出口的日期。出口国的出口日期将继续在第 15 项(block)中报告。
E. 农业许可证号(AGRICULTURE LICENSE NUMBER)
对于需要办理农业许可证的商品,请在第 33 栏,该行项(line item)关税税率(tariff rate)的正下方报告许可证编号。
许可证编号的格式为 10 个字符,包括连字符和空格。两种可接受的格式如下:
(1) N-AA-NNN-N
(1-cc-234-5)
或者
(2) N-AB-NNN-N
(1-c -234-5)
字母 N 和 A 分别代表数字(numeric)和字母(alpha characters)。字母 B 代表一个空格(blank space)。对于格式 1,第一位是许可证类型(license type)。第三和第四位是商品类型代码(commodity type code)。第六至第八位代表许可证序列号(license serial number)。第十位是许可证年份(license year)。第二、五和九位是连字符。格式 2 与上述相同,除了第四位是空格。
第 34 项:关税和 I.R. 税(DUTY AND I.R. TAX)
记录预估关税、AD/CVD、I.R. 税,以及任何其他费用(fees)或收费(charges),按税率乘以完税价格(dutiable value)或数量(quantity)计算。本栏(column)显示的金额(amount)必须直接与相应的 HTS 税率、AD/CVD 税率、I.R. 税率和其他费用或收费相对应。这包括那些允许为反倾销/反补贴(AD/CVD)而提供担保(bonding)的情况。如果是保税(bonding),请在括号内注明反倾销/反补贴金额(AD/CVD amounts)。如果根据 26 U.S.C. § 5232(a) 递延(deferred)缴纳 I.R tax,请留空(见第 33 栏说明)。省略美元符号。
第 39 项的其他费用摘要(OTHER FEE SUMMARY FOR BLOCK 39)
对于需要支付反倾销/反补贴(AD/CVD)和/或各种费用的入境货物(entries subject),每项适用的费用都必须在此区域标明,并且每项费用的单独金额(individual amount)必须在相应的行(line)中显示。反倾销和反补贴(AD/CVD)的金额只有在实际缴存(deposited)时才包含在摘要中。保税金额(Bonded amounts)不应包括在内。如果入境摘要(entry summary)有多页,第 39 项摘要必须放在第一页。
适用的收款代码(collection code)必须与费用(fee)或其他收费(other charge)或征收的费用(exaction)在同一行中注明。按以下格式报告费用:
反倾销 | AD | 012 |
反补贴 | CVD | 013 |
茶叶费 | Tea Fee | 038 |
杂项 | Misc. Interest | 044 |
牛肉费 | Beef Fee | 053 |
猪肉费 | Pork Fee | 054 |
蜂蜜费 | Honey Fee | 055 |
棉花费 | Cotton Fee | 056 |
山核桃费 | Pecan Fee | 057 |
糖费 | Sugar Fee | 079 |
土豆费 | Potato Fee | 090 |
蘑菇费 | Mushroom Fee | 103 |
西瓜 | Watermelon | 104 |
蓝莓费 | Blueberry Fee | 106 |
牛油果 | Avocado | 107 |
芒果 | Mango | 108 |
非正式入境 MPF | Informal Entry MPF | 311 |
应课税邮件费 | Dutiable Mail Fee | 496 |
货物处理费(MPF) | Merchandise Processing Fee (MPF) | 499 |
人工附加费 | Manual Surcharge | 500 |
港口维护费(HMF) | Harbor Maintenance Fee (HMF) | 501 |
MPF 没有最低收取额。每次正式入境(formal entry)、放行(release)或提货以供消费时(withdrawal from warehouse for consumption),都有一个既定的最低和最高限额。除非应缴的 MPF 金额低于规定的最低金额(记录最低金额)或超过规定的最高金额(记录最高金额),否则须申报实际应缴的 MPF。
如果 HMF 是入境摘要(entry summary)中唯一应支付的款项,则 HMF 有一个最低限额(de minimis)。如果是这种情况,3 美元或以下的 HMF 将不被收取。本项中的使用费总额应报告为所有行项的收费总额,但第 39 项中的金额应报告为 0 美元。此项中的总用户费用(The grand total user fee)应报告为所有行项的总费用金额(total fee amount),但第 39 项中的金额应报告为 0 美元。
源自自由贸易协定 (FTA - Free Trade Agreement) 的货物可获豁免 MPF。要获得此豁免,进口商必须在第 27 栏中为每个 HTS 编号指明适当的 SPI。
第 35 项:总输入值(TOTAL ENTERED VALUE)
报告所有行项(all line items)的总输入值。所有入境摘要都需要此信息。
第 36 项:备案进口商或授权代理声明(DECLARATION OF IMPORTER OF RECORD OR AUTHORIZED AGENT)
根据您作为进口商或代理的情况,选择适当的方框。
第 37 项:关税(DUTY)
记录已支付的估计关税总额(total estimated duty paid)(不包括反倾销/反补贴)(excluding AD/CVD)。
第 38 项:税款(TAX)
记录已支付的估计税款总额(total estimated tax paid),包括任何递延税(根据 26 U.S.C. § 5232(a) 递延的税款除外)。
第 39 项:其他(OTHER)
记录已支付的估计反倾销/反补贴(AD/CVD)或其他费用(other fees)、收费(charges)或征收(exactions)的总额。不要显示保税(bonded)的 AD/CVD 金额。摘要第 39 项中显示的金额应反映实际支付的金额。
第 40 项:总计(TOTAL)
记录项 37、38 和 39 的总和。不包括第 34 栏(column)和第 38 项(block)中显示的任何 I.R. 递延税(I.R. deferred tax)。不包括任何已经保税(bonded)的 AD/CVD。
如果没有关税,税收,或其他费用(no duty, tax, or other charges)适用于交易(transaction),则在此项中记录“0”。
所有仓库入境摘要(warehouse entry summaries)(类型21)都需要支付 HMF,但 re-warehouse(类型22)则不需要支付。
第 41 项:声明人姓名、职称、签名和日期(DECLARANT NAME, TITLE, SIGNATURE AND DATE)
记录签署声明的所有者、购买者或代理人的姓名、职称和签名。记录签署声明时的月、日、年(MM/DD/YYYY)。
当入境摘要(entry summary)包含多页时,必须在第一页记录声明人的签名、职称和日期。
认证是通过 ABI 传输的数据的电子签名等价物。此电子(传真)签名必须作为入境摘要数据的一部分进行传输。
第 42 项:报关行/申报人信息(BROKER/FILER INFORMATION)
此项是为报关行或申报人的姓名、地址和电话号码保留的。
第 43 项:报关行/进口商文件编号(BROKER/IMPORTER FILE NO.)
此项是为报关行或进口商内部文件或参考号保留的。
入境文件的准备(PREPARATION OF ENTRY DOCUMENTS)
申报人必须以有序的方式提交 entry summaries 和 entry/entry summaries 的入境文件(entry documents)。为确保这一事项的统一性,入境文件应按以下顺序排列:
Check | 检查 |
Statistical copy (Non-ABI only) | 统计副本(仅限非ABI) |
Collection copy (non-statement) | 集合副本(非报表) |
Certification | 证书 |
Record Copy | 记录副本 |
CBP Form 3461 or Alt. | CBP 3461 表格或其他表格 |
Single entry bond, when applicable | 单次入境保函(如适用) |
Invoice | 发票 |
Packing List | 装箱单 |
Other Agency Documents | 其他机构文件 |
所有文件应由 entry summary 和 entry/entry summary 的申报人(filer)在左上角装订在一起。
至少要提交两份用于消费的仓库提货(warehouse withdrawal for consumption)副本,即 CBP 7501 表格(进口商的副本和许可证副本)。如果不是通过 ACH 支付,也需要出纳员的副本(cashier’s copy)。非 ABI(Non-ABI)提交的文件必须包括第四份副本用于统计。如果涉及递延税(deferred tax),则必须包括至少一份额外的 CBP 7501 表格副本。
输入值/货币换算摘要(SUMMARY OF ENTERED VALUE/CURRENCY CONVERSION)
输入值和货币换算摘要可以显示在附加到入境摘的工作表上或跨第 28 栏显示。在多页入境摘要中,在最后一行项之后的最后一页显示输入值摘要。
如果申报人按发票编制行项(即按发票对行项进行分组),则可以用每张发票的值来准备摘要,而不是在入境摘要(entry summary)的末尾进行大汇总。
非正式入境(INFORMAL ENTRY)
非正式入境可在 CBP 7501 表格上填写。在适用的情况下,非正式入境(informal entries)应填写以下项(block): [1, 2, 6, 8, 10, 11, 12, 14, 16, 17, 23, 26, 27, 28, 29A, 30A, 30B, 31, 32A, 33A, 33C, 34, 35, 36, 37, 38, 39, 40, 和 41]。对于 ABI 传输(ABI transmissions),还需要填写项 9、15和20。
当货物在 CBP 3461 表格上放行并随后附有非正式入境摘要(CBP 7501 表格)时,入境日期(放行日期)必须显示在 CBP 7501 表格的第 7 项中。
第 21 项,货物位置(Location of Goods),只有当商品被放置在一般订单仓库(general order warehouse)时才会填写。
非正式入境摘要不需要 CBP 7501 表格的统计副本。
评估入境(APPRAISEMENT ENTRY)
当 CBP 7501 表格被用作根据 19 C.F.R.§143.11 中定义的评估入境(appraisement entry)时,以下声明要求根据 19 U.S.C.§1498(a)(10) 进行评估,应添加到 CBP 7501 表格的正文中或附在顶部,如下所示:
我特此要求根据 19 U.S.C.§1498(a)(10) 进行评估。本人声明,就本人所知和所信,本分录及其所提交的文件,列出了本人或本分录所描述商品的所有人所拥有的关于该商品成本的所有信息;本人无法获得有关该商品价值的任何进一步信息,也无法为正式进口该商品而确定其价值;本记项及所附文件所载资料真实及正确;并且上面提到的人是同一商品的所有者。
签名
职称
致港口主管:上述商品已经过检查,其内容和价值已在上面注明。
CBP 官员
日期
行项分隔符(DELIMITERS FOR LINE ITEMS)
在 CBP 7501 表格和续页上,必须用实线、断线或空线(solid line, broken line, or a blank lin)将每个行项(line item)分开,以方便处理入境摘要。
附加数据元素(ADDITIONAL DATA ELEMENTS)
CBP 7501 表格的申报人可以主动在表格上提供附加的或澄清的信息(clarifying information),只要此类附加信息不影响这些必要的数据元素(required data element)的报告。这种附加或澄清信息可以放在表格上的任何位置,完全由申报人自行决定,只要它不干扰任何所需的数据元素。在这种情况下,CBP 不会强制要求附加信息可能是什么或将其放置在表格上的什么位置。
发票(Invoices)可以在 CBP 7501 表格的正文和第 28 栏的续页中单独标识,然后是适用于该发票的行项。
仓库提货(WAREHOUSE WITHDRAWAL)
如果仓库提货(warehouse withdrawal)供外交、领事、其他特权人员个人使用,或供公共国际组织使用,CBP 7501 表格必须在第 28 栏的顶部清楚地注明“WAREHOUSE WITHDRAWAL FOR DIPLOMATIC USE”,然后加上“DS 表格 1504 附呈”(DS Form 1504 Attached)字样。
可签发通用许可证(Blanket permits)以提货(withdraw)(1)免税店用于出口的商品,(2)用于外交用途的商品,以及(3)用于飞机或船舶供应的商品。通用许可证(Blanket permits)的申请应在 CBP 7501 表格上提交,一式三份。必须用大写字母打印“APPLICATION FOR BLANKET PERMIT TO WITHDRAW”字样或在顶部空白处盖章。
(Withdrawal)提货通用许可证应注明 "APPLICATION FOR BLANKET PERMIT TO WITHDRAW"字样。当根据通用许可证提交最后一次提货(withdrawal)时,应在 CBP 7501 表格上注明 "LAST WITHDRAWAL UNDER BLANKET PERMIT"字样。
转仓入境(REWAREHOUSE ENTRY)
如果 CBP 7501 表格是作为转仓入境(rewarehouse entry)提交(filed)的,则不需要填写第 8、12、19和 20 项。
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关税递延(NAFTA DUTY DEFERRAL)
CBP 7501 表格用于提交 NAFTA 关税递延申请(入境类型 08 )(entry type 08 )。请参考《关税递延手册》(Duty Deferral Handbook)或联系当地的 CBP 办公室,以获得关于如何为关税递延(Duty Deferral)目的填写该表格的完整说明。
综合入境摘要(CONSOLIDATED ENTRY SUMMARY)
如果 CBP 7501 表格的入境摘要(entry summary)涵盖多个放行,(19 C.F.R. § 142.17)分别报告每个入境(entry)或放行编号(release number),然后是相关的行项编号(line item number)和信息。
保税临时进口入境(TIB)(TEMPORARY IMPORTATION UNDER BOND (TIB) ENTRY)
TIB 入境摘要(类型23)在 CBP 的自动系统中审查 TIB 资格后进行处理。要求在 TIB 入境摘要中报告的数据与通常在普通消费入境(regular consumption entry)中报告的数据相同。此外,19 C.F.R. §10.31(a (3) 规定了需要在 TIB 入境摘要(TIB entry summary)上显示的附加信息(additional information)。需要提醒的是,通常受配额限制(subject to quota)的商品,无论是消费入境(consumption entries)还是从仓库提取消费(withdrawals from warehouse for consumption),在 TIB 下入境时也要受配额限制。
附录 1(Appendix 1)
校验码计算公式(CHECK DIGIT COMPUTATION FORMULA)
校验码是由申报人代码和交易编号(transaction numbers)(入境编号的前7位)(entry number)计算出来的。在计算校验码之前,必须将包含字母字符(alpha characters)的入境申报人代码(Entry filer codes)转换为等指的数字。每个字母字符(alpha charter)的等值数字如下:
A | = | 1 |
B | = | 2 |
C | = | 3 |
D | = | 4 |
E | = | 5 |
F | = | 6 |
G | = | 7 |
H | = | 8 |
I | = | 9 |
J | = | 1 |
K | = | 2 |
L | = | 3 |
M | = | 4 |
N | = | 5 |
O | = | 6 |
P | = | 7 |
Q | = | 8 |
R | = | 9 |
S | = | 2 |
T | = | 3 |
U | = | 4 |
V | = | 5 |
W | = | 6 |
X | = | 7 |
Y | = | 8 |
Z | = | 9 |
示例:为了计算校验码,入境申报人代码 B76 将转换为 276。
A. 以入境申报人代码 B76(276)和交易编号 0324527 为例,校验码(check digit)的计算方法如下:
要计算校验码的编号是:2 7 6 0 3 2 4 5 2 7
B. 开始计算,将每隔一个位置的数字乘以 2。(本质上,将所有偶数位置的数字都乘以 2 )
*注意:高位零是计算过程中的重要元素,必须包含在交易编号中。如果乘法的结果大于 9,则将和加 1,但忽略十位上的数字。
C. 添加结果。
5 + 0 + 4 + 1 + 5 = 15
D. 从头开始计算所有的奇数位:2 7 6 0 3 2 4 5 2 7
2 + 6 + 3 + 4 + 2 = 17
E. 将步骤 C 和 D 的总和相加。
15 + 17 = 32
F. 用 10 减去在步骤 E (32) 中得出的个位数数值(最后一位)。其结果是校验码。
10 - 2 = 8
G. 通常情况下,运算的结果将是一个个位数。如果在步骤 E 中从总和中减去的个位为 0,则校验码将为 0。
本例中生成的入境编号(entry number)如下所示:B76-0324527-8
校验码计算公式(图表)(CHECK DIGIT COMPUTATION FORMULA)
使用入境编号(entry number) RO7-1010035,用这个图表来计算校验码:
校验码系数(CHECK DIGIT FACTOR)
有一些申报人(filers)被授权使用 1 或更高的校验码系数。本质上来说,校验码系数是提供给那些已经用完他们的申报人代码的校验码的申报人。校验码系数允许申报人计算校验码,然后为新的校验增加一个或两个。获得授权后,校验码系数将发布到申报人的国家申报维护记录(national filer maintenance record)中。
例如,如果申报人被授权使用校验码系数 1 ,使用上面的例子,B76-0324527-8,校验码(8)将更改为(9)。
外地业务办公室(The Office of Field Operations)、贸易合规和便利化(Trade Compliance and Facilitation)、代理管理处(Broker Management Branch)负责授权使用校验码系数。
附录 2(Appendix 2)
制造商标识码构造规则(RULES FOR CONSTRUCTING THE MANUFACTURER IDENTIFICATION CODE)
这些说明规定了根据制造商或托运人的名称和地址构造识别代码的方法。代码长度不超过 15 个字符,不允许插入空格。
首先,前两个字符要使用货物实际原产国的 ISO 代码。加拿大例外。“CA”不是制造商代码的有效国家;相反,应显示为下面列出的适当的省份代码之一:
阿尔伯塔省 | ALBERTA | XA |
不列颠哥伦比亚省 | BRITISH COLUMBIA | XC |
曼尼托巴省 | MANITOBA | XM |
新不伦瑞克省 | NEW BRUNSWICK | XB |
纽芬兰(拉布拉多)省 | NEWFOUNDLAND (LABRADOR) | XW |
西北地区 | NORTHWEST TERRITORIES | XT |
新斯科舍省 | NOVA SCOTIA | XN |
努纳武特地区 | NUNAVUT | XV |
安大略省 | ONTARIO | XO |
爱德华王子岛 | PRINCE EDWARD ISLAND | XP |
魁北克省 | QUEBEC | XQ |
萨斯喀彻温省 | SASKATCHEWAN | XS |
育空地区 | YUKON TERRITORY | XT |
接下来,使用名称的前两个“单词”(words)中的前三个字符。如果名称中只有一个“单词”(word),则仅使用名称的前三个字符。例如,Amalgamated Plastics Corp. 将是“AMAPLA”;Bergstrom 将是“BER”。
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首字母在一起,则将它们视为一个单词。例如,A.B.C. Company 或 A B C Company 将是“ABCCOM”。O.A.S.I.S. Corp.将是“OASCOR” 。Dr. S.A. Smith 将是“DRSA”,Shavings B L Inc. 将是“SHABL”。
在制造商名称中,忽略英文单词a、an、and、of和the。例如,“The Embassy of Spain” 将是 “EMBSPA”。
由连字符分隔的名称部分将被视为一个单词。例如,“Rawles-Aden Corp.” 或“Rawles – Aden Corp.” 都将是“RAWCOR”。
有些名称会包括数字。例如,“20th Century Fox”将是“20TCEN” ,“Concept 2000”将是 “CON200” 。
外国制造商名称中的一些词不应用于构造 MID。例如,澳门的大部分纺织工厂都以“Fabrica de Artigos de Vestuario”开头,意思是“Factory of Clothing”(服装工厂)。对于名为“Fabrica de Artigos de Vestuario JUMP HIGH Ltd”的工厂,将其标识为唯一实体的工厂名称部分是“JUMP HIGH”。这是应该用于构造 MID 的名称部分。否则,所有来自澳门的MID都将是相同的,使用“FABDE”,这是不正确的。
同样,印度尼西亚的许多工厂都以前缀 PT 开头,例如 "PT Morich Indo Fashion"。在俄罗斯,还使用其他前缀,例如 "JSC"、"OAO"、"OOO "和 "ZAO"。为了构造 MID,这些前缀应该被取消。
接下来,找到街道地址行中最大的数字,并使用前四个数字。例如,“11455 Main Street Suite 9999” 将是 “1145”。如果套房号码(suite number)或邮政信箱(post office box)包含最大的数字,则应使用该号码。例如,“232 Main Street Suite 1234”将是“1234”。如果街道地址中的数字是拼写出来的,例如 “One Thousand Century Plaza”,那么 MID 的这一部分将没有数字。但是,如果地址是“One Thousand Century Plaza Suite 345”,则会是“345”。
当逗号或连字符分隔数字时,忽略所有的标点符号,使用剩下的数字。例如,“12,34,56 Alaska Road” 和 “12-34-56 Alaska Road”将是“1234”。当数字被空格隔开时,空格是一个分隔符,应该选择两个数字中较大的那个。例如,“Apt. 509 2727 Cleveland St.”将是“2727”。
最后,使用城市名称的前三个字母字符(alpha characters)。“Tokyo”将是“TOK”,“St. Michel”将是“STM”,“18-Mile High”将是”MIL“,“The Hague”将是“HAG”。请注意,城市行中的数字将被忽略。
对于国家/地区(city-states),使用国家/地区名称来组成前三个字母字符(alpha characters)。例如,“Hong Kong”将是“HON”,“Singapore”将是“SIN”,“Macau”将是“MAC”。
通用规则:
忽略所有标点符号,如逗号、句号、撇号和 & 号。忽略所有单字符的首字母,如 "Thomas S. Delvaux Company "中的 "S"。忽略任何名字或地址前面的空格。
下面列出了一些制造商名称和地址及其 MID 标识码的示例:
LA VIE DE FRANCE 243 Rue de la Payees 62591 Bremond, France |
FRLAVIE243BRE |
20th CENTURY TECHNOLOGIES 5 Ricardo Munoz, Suite 5880 Caracas, Venezuela |
VE20TCEN5880CAR |
THE E.K. RODGERS COMPANIES One Hawthorne Lane London, England SW1Y5HO |
GBEKRODLON |
THE GREENHOUSE 45 Royal Crescent Birmingham, Alabama 35204 |
USGRE45BIR |
CARDUCCIO AND JONES 88 Canberra Avenue Sidney, Australia |
AUCARJON88SID |
N. MINAMI & CO., LTD. 2-6, 8-Chome Isogami-Dori Fukiai-Ku Kobe, Japan |
JPMINCO26KOB |
BOCCHACCIO S.P.A. Visa Mendotti, 61 8320 Verona, Italy |
ITBOCSPA61VER |
MURLA-PRAXITELES INC. Athens, Greece |
GRMURINCATH |
SIGMA COY E.X.T 4000 Smyrna, Italy 1640 Delgado |
ITSIGCOY1640SMY |
COMPANHIA TEXTIL KARSTEN Calle Grande, 25-27 67890 Lisbon, Portugal |
PTKAR2527LIS |
HURON LANDMARK 1840 Huron Road Windsor, ON, Canada N9C2L5 |
XOHURLAN1840WIN |
*** 个人中译学习所用 ***
CBP 7501 表格 Entry Summary 官方说明文档请参阅链接:https://www.cbp.gov/sites/default/files/assets/documents/2022-May/CBP%20Form%207501.pdf
另,随附 ACE 入境摘要状态通知官方说明文档:https://www.cbp.gov/sites/default/files/assets/documents/2020-Aug/ACE_CATAIR_Entry_Summary_Status_Notification_UC_V22_2020-08-03_508Compliant.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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