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一季度马上结束了,猎豹移动审核团队也将第一季度常见的广告违规类型做了全面整理,包含广告政策与图文案例的详解。上周刚刚发布了5类违规类型的前3类,(点击回顾《别再问产品能不能投了,收藏好这份最新的Meta广告政策详解吧!(上),今天我们继续分享剩余的2类违规详解,持续帮助各位广告主降低违规风险,提高广告表现!


规避系统(常见违规行业:电商、交友)

政策:
广告不得使用非正当手段,故意规避 Meta 的广告审核流程。其中包括试图使用技术手段掩盖广告内容或目标位置页面(落地页)。在此查看 Meta 禁止的其他广告主行为。

概览:
广告主不得投放故意规避或跳过Meta审核流程的广告,包括可能隐藏广告内容或目标页面的技术。

Meta 希望为用户和商家打造安全的环境。若广告主试图逃避广告审核流程,会损害用户对广告主的信任,并给人以不怀好意的印象。请注意,广告的每个部分都需要遵守 Meta 规定,并且可供审核,包括但不限于:文本、图片、视频、视频缩略图和目标页面。

相关准则:

广告不得:
• 限制 Meta 评估广告中使用的目标页面的访问权限,例如通过伪装等;
• 在广告文案中使用 unicode 字符或符号,意图混淆单词或短语;
• 在广告中模糊图片以规避审核流程;

图文案例
• 打码遮挡人体敏感部位


• 符号代替文字,规避系统审核


知识产权侵权(常见违规行业:电商、小说)

禁止包含侵犯或损害第三方或 Meta 知识产权的内容。

⑴第三方侵权
政策:
广告不得包含侵犯或违反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的内容,包括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法律权利。侵权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推广或销售假冒产品,例如盗用商标(名称或标志)的产品,或模仿正品功能制造的仿品等。

概览:
广告若被知识产权所有者向Meta举报,或有迹象表明对第三方构成侵权,则可能遭到驳回。尽管没有相关权利所有者提供的知识产权报告,Meta无法确认广告是否对某一方构成侵权,但Meta会采取行动来保护用户和企业免受潜在侵权内容的侵害。

要举报您认为可能侵犯您知识产权的内容,请访问Meta的知识产权帮助中心,也可考虑申请使用品牌权利保护工具。

相关准则:
举例来说,广告主投放的广告不得:
• 推广或销售其他公司产品的假冒、仿冒或仿制品;
• 可能使用户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赞助方或归属关系产生混淆;
• 推广、销售或试图传播未经授权拷贝或盗印的版权作品,例如视频、电影、电视节目、广播节目、电子游戏、书籍、CD 或其他音像制品等;

⑵ 品牌支持
政策:
广告不得暗示已获得任何 Meta 品牌的支持或与其存在任何合作关系,或已获得任何其他 Meta 品牌、Meta 技术或 Meta 计划支持。

概览:
广告主不得投放暗示与任何 Meta 品牌存在任何类型的支持或合作关系的广告。广告主也不得投放暗示与任何其他 Meta 品牌、技术或计划存在支持关系的广告。

相关准则:
广告主不得投放暗示以下内容的广告:
• 与任何 Meta 品牌存在任何类型的合作关系;
• 由 Facebook、Instagram 或 WhatsApp 等任何 Meta 品牌支持;

⑶在广告中使用品牌素材
政策:
为了向用户清楚说明广告跳转的目标位置,链接至 Facebook 或 Instagram 内容(包括公共主页、小组、活动或使用 Facebook 登录功能的网站)的广告可在文案中有限地提及“Facebook”或“Instagram”。

广告不得以任何 Meta 品牌作为创意内容中最独特或突出的卖点。不得以任何方式修改 Meta 品牌资产,例如更改设计或配色方案,或者出于添加特效或动画的目的而加以修改。

概览:
除个别情况外,广告主不得投放提及 Meta 品牌的广告。

相关准则:
广告主不得投放具有以下特征的广告:
• 以任何 Meta 品牌作为创意内容中最独特或突出的卖点。例如,广告不得:
以不同于周围文本的字体大小或样式展示“Facebook”字眼;

• 以任何方式修改 Meta 品牌资产,例如更改设计或配色方案,或将其用于特效或动画。例如,广告主不得:
将 Facebook 商标变为复数、缩写为“FB”或将其用作动词;
在广告文本中使用“f”或 Facebook 徽标代替“Facebook”一词;
在广告中使用 Meta 公司的徽标;
 “Facebook”首字母未大写(网址中除外);

广告主可以投放具有以下特征的广告:
• 遵守 Meta 品牌资源中心中的品牌使用准则。例如,广告主可以:
链接到 Facebook 或 Instagram 内容(如使用 Facebook 登录的公共主页、小组、活动或网站)时出于阐明目标位置的目的在广告中有限地提及“Facebook”或“Instagram”。

⑷用户界面截图
政策:
在广告中添加任何 Meta 品牌产品的用户界面 (UI) 时,请务必真实再现界面当前的原貌和功能。如果某项操作或功能在当前的产品或用户界面中无法实现,请勿将它们添加到广告中。

广告中展示的用户界面必须指明其适用设备(例如是移动设备还是桌面设备),且必须符合 Meta 品牌资源中心的规定。请勿以任何方式修改用户界面,包括但不限于添加特效、干扰画面或动画等。请勿分开或独立使用用户界面中的符号(特殊字符)或组成元素。

概览:
广告主可以投放包含 Meta 用户界面截图的广告,前提是截图准确反映出产品的运行方式。举例来说,如果截图所描述的操作或功能在当前产品中无法实现,便不得出现在广告中。

相关准则:
广告主不得投放具有以下特征的广告:
• 错误地描绘Meta的产品当前的功能;
• 以任何形式修改用户界面,如添加特效、干扰或动画;
• 分开或单独使用用户界面的符号(特殊字符)或组成元素;

广告主可以投放具有以下特征的广告:
• 展示相关设备(如移动设备或桌面设备)中的 Meta 用户界面描述,且必须符合Meta 品牌资源中心的规定。

图文案例:
• 广告未经授权使用影视剧画面


• 仿品假货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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