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惠制 (GSP) 是一种优惠关税制度,属于世贸组织的管辖范围,可为最不发达国家符合条件的商品提供关税减免。
普惠制 GSP(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s)
普惠制 GSP 是美国规模最大、历史最悠久的贸易优惠计划,根据《1974年贸易法》(Trade Act of 1974)(19 U.S.C. 2461 et seq.)制定并于 1976 年 1 月 1 日正式开始实施,授权美国总统在符合某些条件和限制的情况下,向指定受惠国/地区进口的数千种商品提供免税待遇。在指定某一商品有资格享受免税待遇之前,美国总统必须获得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关于这种指定可能产生的经济影响的建议 (19 U.S.C. 2463(a)(1)(A), 2463(e))。
2021 年美国在普惠制下的进口总额为 187 亿美元,普惠制受益国和地区数量达 119 个,根据普惠制符合免税入境条件的 8 位 HTS 美国税目总数为 5138 个。
2021 美国 GSP 统计数据
普惠制特别计划指标 SPI
GSP 资格清单包含广泛的商品,符合条件的关税项由美国协调关税表 HTS 的 “Special” 子栏中的普惠制特别计划指标 SPI(Special Program Indicator)符号“A”,“A*”或“A +”标识。
对于需要正式入境的商业货物,可根据普惠制申请享有免税待遇,需要在入境摘要(Entry Summary)上声明原产国是指定的受惠国,并在要求享受这种待遇的每种商品的关税表子目(Subheading)前加上 SPI“A”作为前缀。
符号“A”表示所有普惠制国家都符合资格,适用于所有普惠制国家的商品(HTSUS General Note 4(a)),
符号“A*”表示某些普惠制国家不符合资格(HTSUS General Note 4(d)),被特别排除在豁免范围外,
符号“A+”表示大约 1,500 个附加的关税项,只有最不发达的受惠发展中国家符合资格(HTSUS General Note 4(d)),
符合普惠制条件的商品清单,国家和排除名单会不时更改。例如,加入欧盟的国家会立即失去普惠制资格。CBP 关于 GSP 的规则和条例被纳入 CBP 条例(CBP Regulations)的第 10.171-10.178 节中。
普惠制 GSP 过期
普惠制 GSP 定期到期,须由美国国会续期(Renewed)才能继续生效。
2020 年 12 月 31 日,普惠制 SPI(“A”、“A+”和“A*”)到期(19 U.S.C. Section 2465),上一次是在 2018 年,目前正在等待美国国会采取行动通过该计划续期的立法。自美国东部时间 2021 年 1 月 1 日 12:00am(EST)起,符合普惠制条件的入境或从仓库取出(Withdrawn from warehouse)的商品需要支付“General”(第 1 栏)普通税率,直至另行通知。
CBP 鼓励进口商继续用 SPI“A”标记符合普惠制要求的进口商品,并在失效期间按正常贸易关系(第 1栏)“General”普通税率支付税款。进口商不得在不缴纳关税的情况下申报 SPI“A”。 如果 GSP 续期时有追溯性退税(Retroactive Refund)条款,CBP 将能够自动执行对标记为 SPI“A”的 Entries 的退税流程,申报人无需采取进一步行动来启动退税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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